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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导向 鼓励发展的项目:1、属于农业新技术、农业综合开发和能源、交通、重要原材料工业建设的项目; 2、属于高新技术、先进技术,能够改进产品性能、节约能源和原材料,提高企业技术经济效益或者生产适应市场需求而国内生产能力不足的新设备、新材料的项目; 3、属于适应国际市场需求,能够提高产品档次,开拓新市场,扩大产品外销,增加出口的项目;4、属于综合利用资源和再生资源以及防治环境污染的新技术、新设备的项目; 5、属于能够发挥内地山区的人力和资源优势,并适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限制发展的项目: 1、属于国内已开发或者已引进技术,生产能力已能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的项目; 2、属于国家吸引外商投资试点或者实行专卖的产业的项目; 3、属于从事稀有、贵重矿产资源勘探、开采的项目; 4、属于需要国家统筹规划的产业的项目。 禁止发展的项目: 1、属于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项目; 2、属于对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破坏自然资源或者损害人体健康的项目; 3、属于占用大量耕地、不利于保护、开发土地资源,或者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项目; 4、属于运用我国特有工艺或者技术生产产品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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