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宣传税法 增强纳税意识
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余有江在第十个税收宣传月上的讲话
今年4月,是第十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十年来,我市税务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新闻部门的配合下,认真开展一年一度的税收宣传月活动,对增强公民纳税意识、优化税收环境、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全市广大税务工作者,向关心、支持税收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向广大纳税人致以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主发手段,是国家强大、人民富裕的物质基础。改革开放以来,税收事业伴随社会经济的发展而迅速发展,1999年全市税收收入首次越过一万亿元大关,去年又实现了年增收2000亿元的新突破。我市税收工作也取得了长足的进展,2000年,我市国税系统组织各项税收收入9.84亿元,比1999年增收1.5
亿元,增长18.3%。地税系统组织各项税收收入7.22亿元,同比增收5500万元,增长8.2%,为我市经济建设和财政收支平衡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001年是进入新世纪、全面实施“十五”计划的第一年,我国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国民经济迅速发展。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我们必须
进一步做好税收工作。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人们依法纳税的意识还不强,有的地方还存在偷逃税现象,骗税、抗税案也时有发生,破坏了税收秩序,造成了税收流失,既影响了国家财政收入,也妨碍了地方经济发展。因而,需要通过开展大量的、持久有效的税收宣传,增强全民纳税意识,促进税收工作的不断发展。
今年全国税收宣传月的主题是“税收与公民”,突出宣传与公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各项税收政策,宣传税收在新世纪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宣传科技兴税、依法治税重要意义。希望各级部门带头宣传普及税法,积极组织和参与税收宣传活动,旗帜鲜明地支持税务部门严格执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各级税务机关在继续遵循“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治税方针,坚持依法治税,确保完成税收任务的同时,认真总结十年来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的经验,扎实有效搞好税收宣传工作。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纳税人也要积极参与税收宣传月活动,学习税法、遵守税法、维护税法,共同营造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为开创我市经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