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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办、局,市直各办、局(公司),各人民团体,驻永安的中央、省、三明市属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诚信福建”工程的重要部署,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诚信体系和机制建设,根据永委[2004]13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诚信永安”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方针,通过开展“诚信永安”系列活动,努力营造诚信舆论环境,完善诚信机制建设,着力解决诚信方面的突出问题,从而分步有序地推进我市诚信体系建设,在全社会倡导和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要围绕建立社会信用制度这一核心,采取抓宣传、立规范、攻难点、推典型等多管齐下措施,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以政府信用为示范、以企业诚信和个人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的社会诚信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今年至明年,要重点从宣传教育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通过开展系列活动,突破重点环节,以此带动整个诚信体系建设,夯实诚信体系框架基础。
二、活动内容
要贴近政务、商务等各领域工作实际,广泛进行多形式的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
(一)充分运用大众传媒和社会舆论,倡导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
1、要在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政府网站等大众媒体开辟“诚信专栏”,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及时反映诚信活动新进展、新成效,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典型和先进经验。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广电局。
2、利用各类媒体,有重点、有步骤地公开曝光一批在经济领域中制假售假、欺诈经营、虚假宣传、不守合同、逃废债务、虚假帐务等不守信用、不讲诚信的企业和个人,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和舆论监督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广电局、工商局、质监局。
3、整合全市对信用单位的评选命名,统一组织开展评选首届永安市最佳诚信组织(企业、商店、单位、乡镇、街道)和个人活动。通过大众舆论媒体,广泛发动市民参与评选,并公开举行颁奖命名仪式,从而形成激励导向机制。牵头单位:市委文明办,责任单位:市委办、政府办、宣传部、经贸局、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人行、烟草局。
(二)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在诚信服务中的带动示范作用
1、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规范政务公开制度。要组织对各级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执行政务公开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督查,在公开项目、内容、时间和程序上进一步落实规范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同时,要进一步畅通与群众联系渠道,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牵头单位:效能办,责任单位:政务公开各责任部门、单位。
2、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改善行政管理。要以《行政许可法》实施为契机,在抓好宣传和贯彻的同时,组织对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行政审批方式改革以及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工作岗位和工作环节,要把明确权限、强化监督作为诚信建设的重点,认真解决以权谋私、执法不严的问题。对有诺不践、效率低下、推诿扯皮和“三乱”等不讲诚信的行为要严肃查处。牵头单位:市政府办,责任单位:市委办、监察局、效能大队、纠风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3、逐步建立政务诚信激励考评机制。结合每年底的机关效能考评工作,将诚信办事、诚信服务纳入各部门和单位机关效能考评、创文明单位和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逐步探讨在机关建立信用单位、信用个人评价机制和信用档案,以党政机关的诚信服务推动全社会的诚信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委文明办,责任单位:组织部、人事局、监察局、市直机关党工委。
(三)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健全完善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和秩序
1、突出经济领域诚信建设的重点。要结合各行业实际,明确诚信建设重点。生产企业要把着力点放在严格生产标准、完备生产条件、确保产品质量上。流通企业要在继续改进服务态度、完善售后服务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杜绝假冒伪劣商品和明码实价的问题。服务行业要重点全面推广规范化服务制度,将其标准落实到每个企业和服务人员,增加服务透明度。社会中介组织要突出加强从业人员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推行执业、收费公示,引导依法经营。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经贸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工商联、各行业协会、各级各类企业和中介组织。
2、加强经济领域行业监管。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建立完善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制度,使诚信纳税成为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基本准则之一。工商部门要制订落实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督的办法,根据企业在市场准入、经营行为和市场退出等方面的信用状况,对企业信用进行分类定级,并实施不同的监管措施。质监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和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研究实施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评价制度,按照企业信誉等级实施分类管理,以此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及其诚信体系的建设。市人行要整合各商业银行信用登记信息,开发不良信用记录登记查询系统,有效防范贷款风险,促进企业和个的重信誉、守信用。牵头单位:市政府办,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人行。
3、强化经济领域行业自律。要把发挥政府部门的监管作用同发挥行业协会、职业联合会等行业自治的自律作用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章程、完善规章管理制度和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等,不断增强各行业内部自律功能,发挥各行业协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作用。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工商联、消协、个协、各行业协会。
三、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为加强对整体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市里决定建立“诚信永安”系统活动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牵头,成员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宣传部、文明办、市直机关党工委、监察局、效能办、纠风办、经贸局、财政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人行、广电局、工商联、工会、团市委 、妇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担负起整个活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开展“诚信永安”活动列入重要日程,从各自实际出发,精心设计活动方案,找准活动重点。各活动项目内容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协调配合,认真抓好各项活动的落实。同时要把“诚信永安”活动与各行业正在开展的创建文明单位、社会承诺服务、重合同守信用、纳税经营等级评定和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丰富载体内容,相互配合,相互促进,推进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中共永安市委办公室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6月14日
主题词:精神文明建设 “诚信永安”活动 通知
抄送: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
中共永安市委办公室 2004年6月14日印发
(共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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