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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意向书能反悔?转租房屋起纠纷

福建之窗   www.fujian-window.com   2008-05-15



  福州新闻网讯 利用优先续租权,老租户与新租户签订了转租意向书。但在新租户缴纳了意向金后,老租户却突然表示自己要续租。新租户根据意向书条款,提出双倍返还意向金的要求,被老租户拒绝。近日,黄先生致电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反映此事。

  签下意向书 老租户突反悔

  4月中旬,正在寻租写字楼的黄先生接到“小鱼楼市”俞女士的来电,表示可将该公司目前所在的航空大厦4楼的办公场所转租给他,并提出事成后黄先生需支付给她原月租金30%作为介绍费。

  黄先生答应了俞女士的要求。4月23日,黄先生和“小鱼楼市”签下确定转租的意向书,并支付了10000元意向金。黄先生随即请装修设计公司对这处场所进行设计,并购买了电脑等办公器材。

  可是过了几天,俞女士告诉黄先生,“小鱼楼市”决定不搬了,他们将退还黄先生10000元意向金。

  黄先生不愿意了,“我如果不搬进去,前期装修设计费5000元就白花了。”指着意向书里的“甲方不得再将场地转租给他人,否则甲方须双倍返还乙方意向金”条款,黄先生告诉记者,他怀疑“小鱼楼市”将这处场所转租给了出价更高者。黄先生说,“小鱼楼市”为了规避赔偿责任,就以自己要续租为由,否决了与他先前签订的意向书。

  欲搬才知手持一宝 小鱼楼市自认合情合理

  记者在省立医院对面的航空大厦4楼、“小鱼楼市”的办公地点看到,该公司的工作人员正忙着搬家。据他们说,这处办公地点要装修,所以要先找一处临时办公点,等装修完了,他们还会回来这里办公。

  记者随后联系到“小鱼楼市”的负责人俞女士。俞女士告诉记者,他们先前是想找个便宜点的办公场所,但很快发现他们找不到比这里更合适的写字楼。权衡之下,公司决定暂不搬离,所以准备退回黄先生的意向金。

  对黄先生的疑问,俞女士说,之前确有人出高价承租,但“小鱼楼市”并未答应。这次不搬离的原因是自己准备续租,不符合双倍返还意向金的条件。俞女士认为,意向书里“若业主不按之前约定的条款与乙方签订租赁合同,则双方免责,甲方退还乙方意向金”的条款,已规避了小鱼楼市的责任。

  意向书解释各执一词 双方欲对簿公堂

  航空大厦写字楼的业主代表蔡先生说,4月初,“小鱼楼市”确实表示过想搬离,并介绍黄先生作为下一任租户,但随即小鱼楼市又提出准备续租,而他与黄先生还未签租赁合同。蔡先生说,只要能满足先前的租房条件,他对租给谁都没有意见。

  记者就此采访了福建省义通律师事务所李文德律师。李律师表示,作为承租方,在取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签订类似意向书协议,相当于已将转租权转让给了他人。在此情况下,老租户不管是转租给他人,或者自己续租,都违反了意向书的约定。

  至于违约责任,李律师表示,虽然合同并未明确规定甲方续租的具体责任。但根据意向书的合同格式,意向金其实就是定金,收取定金一方违约时,必须双倍返还定金。

  目前,双方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福州日报记者 朱榕)



[来源:福州新闻网-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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