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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 市直单位公务员医补兑现

福建之窗 www.66163.com   2006-09-04


  今年一至八月其住院费用可到市医保中心报销

  本报讯 (记者 朱秀兰)记者8月31日从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获悉,自今年8月1日起,我市市直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规定全面实施,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通过医保信息系统直接兑现。今年1月1日至8月1日期间产生的公务员医疗补助住院费用,即日起可持有关住院材料到市医保中心报销。

  为切实保障我市国家公务员医疗待遇水平随我市经济发展有所提高,保证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相衔接,我市已出台《莆田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管理暂行规定》,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对公务员的医疗实行补助,包括职工住院自付医疗补助、住院起付段费用补助、商保缴费的补助、门诊特殊病种及诊疗项目的补助、个人门诊费用的补助等等。

  据市医保中心副主任张莹介绍,享受此次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对象包括: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党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以及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其他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财政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省政府批准列入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省、部属驻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上述人员不包括停薪留职人员和非在编工作人员。

[来源:湄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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