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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19时10分许,尤溪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说,在尤溪水东电站坂面乡蒋坑村库区处,一部车号为闽G33583小车不慎驶入库区河中,车子一半已没入水中,车上驾乘人员共4人,均不同程度受伤,情况十危急。
接到报警后,尤溪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乐培川,副大队长梁瑞城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指挥抢救,并要求消防部门增援,120急救车和122施救车也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
在现场,肇事车辆驶入路下10多米深陡峭的山坡后掉入库区,车身右侧已浸入水中,如果措施采取不当,车辆随时有滑入水库的危险,而且车窗变形无法正常开启,驾乘4人还困于车中,车辆已经进水。经过现场勘查,大队领导速度作出部署,梁瑞城副大队长和民警严圣久先慢慢地下滑到肇事车旁,用施救车缆绳先将车子固定,然后果断地打破车子后挡风玻璃,爬入车内将1男3女伤者依次救出,消防战士先后将伤者抬到路面,由120急救车紧急送往医院治疗。
由于抢救及时,4名受伤人员已全部脱离生命危险。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余晓月郭宜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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