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初,市城管执法局直属二大队接到指挥中心转来的一封举报件,反映市区延安北路某大厦有一户居民利用自家房屋装修之机,擅自在购买的商品房三角形阳台上建起一间砖混结构、顶部为水泥板的房屋。该建筑为临街商品房的3楼,有碍观瞻,小区居民意见很大,市容市貌很受影响。经该大队执法人员教育,该违章户终于自行将这间违章自建的房屋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