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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 因女友提分手男子敲诈"继任男友"


福建之窗   www.fujian-window.com   2008-10-08



  □早报记者黄祖祥

  认识并同居了两个月的女朋友阿花二话不说就跟一个男网友阿发“私奔”后,重庆开县人王某肚子里憋了一肚子火,在看到阿花偷偷带阿发来取走她的衣物时,王某先是将阿发痛扁了一顿,然后要他拿3500元来赔偿,当做精神损失费。没想到,最终精神损失费没捞到,自己还因犯敲诈勒索罪昨日被晋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今年6月24日零时许,在晋江陈埭镇一家鞋厂打工的四川宜宾工人陈某突然接到老乡阿发打来的电话,说他被人关起来了,让他赶紧拿3500元到江头村一家鞋厂门口去赎他。

  当陈某赶去时,却找不到阿发。当他再打电话过去时,一个陌生男子接了电话,说,如果在半小时内不把钱拿去江头小学,他就要让阿发断手断脚。

  陈某发觉事态严重,便立即赶到陈埭派出所报警,警方随即组织警力赶到江头小学附近守候,但还是没发现阿发。

  这时,陈某又收到阿发的手机发来的短信息说他在江头一个大商场附近,民警便安排让陈某说他已经把钱拿来了,让对方出来放人。随后,民警在该商场旁边的一条巷子里将前来取钱的王某抓获,同时将阿发解救出来,发现原来这是一起由三角恋引发的敲诈勒索案件。

  据阿发介绍,他在半年多前在上网聊天时认识了一个在深圳打工的贵州女孩阿花,当时两人聊得甚是投机,但没有确定恋爱关系。就在事发一个星期前,阿花突然从深圳来到晋江,找到他说她已经跟男朋友分手,让他帮忙介绍一家工厂打工。

  阿发便介绍阿花到自己所在的鞋厂上班,几天下来,他无微不至的照顾让阿花很受感动,两个人就确定了恋爱关系。这时,阿花才告诉他说,她在两个月前在深圳交了个男朋友王某,两人最近一起来到晋江,她见王某整天无所事事到处混就跟他提出分手,但是王某不同意,她是偷偷跑出来的。

  由于跑出来时走得太急,阿花把衣物都放在王某的租房内。于是在6月23日晚上11时许,阿花就叫阿发跟自己去找王某拿回衣物。

  当他们来到王某的租房时,王某刚好不在,阿花觉得很庆幸便赶紧收拾自己的衣物想尽快离开。不料,王某的一个朋友刚好发现她回来,就把门反锁上,然后赶紧通知王某。

  没几分钟后,王某就赶了回来,一进门就给了阿发几个耳光,然后和朋友把他推到墙角一阵痛扁。在阿花上来劝架后,指着她说:“你一个人来拿东西,我不会拦你,但是你要一个男的过来,根本没在乎我的感受。”

  这时,一旁的朋友就怂恿他说应该叫阿发给点精神损失费,王某想了一下便要阿发拿出3500元来抚平他心灵的创伤。据王某落网后交代,他之所以提出3500元这个数目是有特别的意义:在阿花失踪的几天里,他曾在网上遇到阿花,但是阿花在QQ里骂了他三句,他认为这三句话都是阿发骂的,骂一句就得赔偿1000元;此外,阿发没经他同意就进入他的房间,也得赔偿他500元。

  昨日,晋江法院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索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他犯罪时未满18周岁,予以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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