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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革中崛起 在开放中发展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福建运用中央赋予的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稳步推进市场取向的改革,奠定了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基本条件,大胆探索了一条发挥优势加快经济发展的新路子。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以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国有企业改革稳步推进,计划、财政、金融等各项体制改革取得显著进展,宏观调控能力和市场机制的作用明显增强,新的财税、金融体制运行正常,对外开放全方位拓展,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硕果累累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福建作为中央赋予“特殊政策、灵活措施”以及对外开放和进行综合改革试验的地区之一,成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改革开放以来,福建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中迈出坚实的步伐。1、实现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多元化经济格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福建不断探索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所有制结构,鼓励国有、集体、私营、外资一齐上,并从重点战略上调整了国有经济的布局,使福建经济格局发生变化,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有机地结合起来,福建在各主要经济领域成份构成发生巨变。据测算,1978年在国民经济中公有制比重达94.5%,占绝对主体地位,到1998年公有制经济占全省经济的比重为63.1%,非公有制比重则由1978年的5.5%上升至36.9%。在工业领域,福建省国有集体工业总产值从1979年的近100%下降到1998年的31.8%,其他经济类型从1979年的近乎零发展到1998年68.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国有、集体和私人及其他投资的比重从1981年的0.68∶0.19∶0.13改变为1998年的0.41∶0.11∶0.48;在流通领域中,全民、集体和私营个体及其他经济类型从1979年的0.54∶0.45∶0.01改变为0.12∶0.16∶0.72。全省所有制结构的变化,显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形成,经济运行趋向市场化。福建省在改革进程中注意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逐步缩小计划管理范围,改变计划管理方式,缩减计划商品种类,削减指令性计划,大力推进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积极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目前,全省工农业生产全部取消指令性计划;商品市场迅速发展起来,组建了一批批发市场和贸易中心;大力推进价格体制改革,绝大部分消费品和投资品的价格由市场调节;资本市场上,改革由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下信贷资金统存统贷、存贷脱节的旧管理体制向“统一计划、多级管理、存贷挂钩、差额包干”的形式转化,而后逐步走向按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取消贷款规模限额管理,有力地规范和加强了对信贷市场的管理和调控;劳务市场上,农村劳动力大量流进城市,城市各种人才交流中心应运而生。此外,技术、土地、信息等各类要素市场也迅速发展,市场经济体系逐步建立起来。 3、国有企业的改革全面推进。福建把国有企业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在经历扩权让利、利改税、承包租赁后,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抓好大的,放活小的,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改组。通过联合、兼并、租赁、参股等多种形式,建立一批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公司、大集团,发展规模经济和集团化经营。1998年底,全省一大批国有企业通过改革走向商品市场、要素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在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同时,福建积极探索国有资产适应市场经济的有效组织形式,初步建立国有资产营运机构,建立起新型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 4、宏观调控日趋完善。改革开放20年,福建大力推进计划、财税、金融等多项体制改革改变过去高度集中的直接计划模式,逐步向以间接为主的调节机制转变。福建在发展市场经济中,注意尊重经济规律,在推进企业走向市场的同时,切实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驾驭经济的能力显著提高。 (二)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对外开放格局 1979年中央决定福建、广东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以来,福建不断拓展对外开放领域,传统封闭、半封闭的经济格局向外向型经济发展,已形成了由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台商投资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闽台农业合作实验基地等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放开发格局。至1998年,福建沿海经济开放区的范围扩大到34个县(市、区),人口2298.67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69.7%。1、对外贸易快速发展,进出口商品结构明显改善。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先后对外贸外汇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改革了外汇留成制度,实行了结售汇制度,取消出口补贴,实行出口退税;改善外贸管理体制,进一步放开商品进出口权,大大调动了外贸企业的积极性,促进了对外贸易的健康快速发展。1998年福建省外贸进出口总额达192.20亿美元,是1978年的94.7倍,年均增长25.6%;其中出口120.73亿美元,增长62倍,年均增长23.1%。1979-1998年累计,全省出口总额达736.92亿美元,是改革开放前29年总和的近60倍。全省出口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1979年的5.1%上升到1998年的30.1%,出口额占全国的份额达到6.6%,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国的比重2.4个百分点。全省外贸出口总额已从1979年的全国第10位上升到1998年第6位。 2、外商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投资结构趋于优化。随着对外开放格局的逐步形成,福建吸引和利用外资的规模迅速扩大。1998年全省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40.12亿美元,居全国第4位,比1979年增长4833倍,年均增长56.3%。1979~1998年累计利用外资273.16亿美元,累计批准利用外资项目2.49万项,合同外资金额559.91亿美元,年均分别增长27.1%、37.1%、27.1%。1998年全省“三资”企业共完成工业总产值1305.22亿元,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29%。利用外资结构有所变化,对外借款比重下降,外商直接投资比重上升,外商投资领域也从一般加工工业扩大到农业以及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领域也从沿海地区逐步向内地山区延伸。 3、国际交往日益增多,境外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迅速发展,境外旅游业生机勃勃。至1998年底,福建省签订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合同22839份,合同金额49.98亿美元,完成营业额37.25亿美元。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已成为福建外向型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闽观光旅游的境外人士与日俱增,1979~1998年全省共接待来闽探亲、旅游、洽谈贸易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人数达1151.76万人次,其中,外国人253.67万人次,港澳同胞525.88万人次,台湾同胞319.45万人次。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成就瞩目 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综合实力明显增强。1998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330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1978年增长11.9倍,1979~1998年年均增长13.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10亿元,比1978年增长3.2倍,年均增长7.5%;第二产业增加值1445亿元,增长21.6倍,年均增长17%;第三产业增加值1261亿元,增长15.1倍,年均增长14.9%;人均GDP达10206元,增长近10倍,年均增长12.7%。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经济总量的迅速增加,使福建省在全国的经济地位明显提高。全省国内生产总值在全国的位次由1978年的第22位上升到1998年的第11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全国的22位上升到第6位。1998年全省财政总收入达281.02亿元,居全国第10位,人均财政收入居全国第6位。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评价认为,福建省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综合实力上升最快的省份之一。1、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新的经济格局已经形成。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第一产业比重持续下降,第二产业比重有所上升,第三产业比重逐年上升。第一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78年的36.1%下降到1998年的18.7%;第二产业比重由42.5%上升到43.4%;第三产业比重由21.4%上升到37.9%。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省三次产业结构演变与全国情况大体一致,国民经济总量增长从主要由第一二产业带动转化为主要由第二三产业带动。 2、城乡建设迅速发展,基础设施成就显著。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持续高速增长,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1979~1998年全省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272.83亿元。1998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达1048.51亿元,国有经济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达679.4亿元,基本建设投资完成337.95亿元,年均分别增长16.7%、19.6%和23.3%。在固定资产投资中,能源、交通、邮电业的投资得到加强,1998年交通能源投资总额317.18亿元,年均增长24.5%。 3、基础设施建设成就显著,投资环境日趋完善。公路“先行工程”建设成就显著,至1998年全省公路通车里程4.82万公里,比1978年增长1.91万公里,“两纵三横”的公路交通主骨架已基本改造建成,泉厦、厦漳、福泉高速公路已开通;横南铁路、漳泉肖铁路基本建成;以福州、厦门、泉州三个港口枢纽的海上运输网络初步形成,港口吞吐量成倍增加,1998年沿海主要港口货物吞吐量达4517.69万吨,比1978年增长10.5倍;福州、厦门、武夷山、泉州机场已开辟国内、国际航线128条,1978年仅有2条;民航客运量301万人,货运量6.49万吨;1978年仅为1.15万人和0.02万吨。邮电通讯发展迅速,全省邮电业务总量由1978年的0.33亿元上升到1998年12.29亿元,年均增长34.4%;1998年全省城乡电话装机容量为547万门,比1978年增长92.1倍;全省有移动电话用户142.2万户。 4、流通领域改革步伐加快,各种经济成份竞相发展。改革开放20年,福建省流通领域改革得到较大进展。国有大中型商业企业围绕扩权转制,搞活经营为核心,推行经营、价格、用工、分配“四放开”改革,商业股份制改革也取得了较大进展;个体、私营商业在竞争中蓬勃发展,形成了以市场为基础,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相互竞争的新型流通格局。1998年,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中,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占28.41%,私营经济和其他经济类型占71.59%。消费品市场持续稳定增长,市场供应丰富,主要消费品供需基本平衡,其中,工业消费品大多供大于求,部分农副产品供应相对偏紧。1998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达1132.09亿元,比1978年增长36倍,年均增长19.8%,是前30年累计512亿元的2.2倍。 5、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省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科技、教育事业方面,1998年,全省学龄儿童入学和小学升学率分别为99.80%和97.84%,分别比1978年提高7.60个和22.04个百分点。成人教育迅速发展,全省高校毕业生数由1979年的0.08万人增加到1998年的2.15万人,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数由0.61万人增加到3.29万人,1998年底成人高校在校学生5.95万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11.83万人,分别比1978年增长1.2倍和3.5倍。 文化、卫生、体育事业方面,至1998年末,全省共有艺术事业机构216个,公共图书馆80个,博物馆76个,群众文化艺术馆232个;全年报纸出版5.95亿份,各类杂志出版0.39亿册,图书出版2.16亿册。电视人口覆盖率为94.8%,比1978年提高75.8个百分点。1998年来全省共有各类卫生事业机构10159个,各类医院319个,医生4.19万人,医疗床位8.93万张。1985~1998年,福建省运动员在各类比赛中有81项95人次获世界冠军,273项466人次获全国冠军,共打破全国纪录35次,全省纪录247次。 此外,福建省新闻出版、民政、环境保护、政法等各项社会事业也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在市场经济大潮中不断提高。 6、城乡居民生活显著提高。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省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整体生活水平已接近小康生活目标。1998年底,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78年的339元增加到6486元,年均增长15.9%;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38元增加到2946元,年均增长16.5%;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由6.56亿元增加到1565.2亿元,是1978年的239倍。 城乡居民生活明显改善。居民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量不断增加,彩电、电冰箱、洗衣机在城镇居民家庭已基本普及,摩托车、空调机、中高档音响正成为消费热点,农村居民家庭耐用消费品也进入快速增长时期。居民居住条件继续好转,至1998年末,全省城镇居民和农民人均住房面积分别为13.1平方米和24.87平方米,分别比改革开放初的1981年增加7.2平方米和16.57平方米。 (四)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斐然 20年来,中共福建省委始终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两副担子一起挑,两项任务一起下,两个成果一起要,使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互相渗透,互相促进,协调发展。在指导思想上,省委明确提出“越是改革开放、越是发展经济,越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思路。每当有重大的经济决策出台,每逢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省里都研究和制定出相配套的精神文明建设措施,坚持每年召开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坚持开展文明城市、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坚持抓三明、厦门创建文明城市的典型,并和抓石狮军民共建文明城、福州创建文明省城、武夷山创建文明旅游区结合起来,努力形成“抓龙头、创特色,抓重点、带全面,抓达标、争一流,抓基层、求实效”的精神文明建设新格局。坚持分类指导,每年都对侨乡、老区、贫困地区、边界县等不同类型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大力加强领导,从省到地市、县区都成立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各个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保证工作的有序开展。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大体可分为4个阶段: 第一阶段:80年代的头几年,这是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起步摸索阶段。在农村改革刚起步时,就集中精力抓了农村的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抓了创建文明村活动的试点;随着体制改革的重点转向城市,精神文明建设以城市为重点,开展了创优质服务、优良秩序和优美环境活动,同时发现、培养和推广了三明市创建文明城市的典型。1984年6月,全国“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工作会议在三明市召开之后,省委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开始组织创建文明城市、县城、单位、村镇的竞赛活动。第二阶段:1986年~1990年,这是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扎实推进阶段。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决议》公布后,省委提出了增强全民开放意识、努力把福建建成文明窗口的思路。针对社会上出现淡化思想教育的现象,强调精神文明建设首先要把精神支柱立起来。在实际工作中,集中进行了基本路线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艰苦奋斗精神教育等活动,在农村深入开展“六提倡、六反对”(提倡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提倡健康娱乐,反对聚众赌博;提倡婚姻自主,反对买卖婚姻;提倡邻里和睦,反对宗族纠纷;提倡艰苦创业,反对铺张浪费;提倡优生优育,反对超生早育)活动。这一阶段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由整治环境转入培育新人。 第三阶段:1990年~1995年,这是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阶段。省委根据加快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确立了建设“社会安定团结、经济稳定增长、领导机关清廉、道德风尚良好、文教科技进步、环境整洁优美的省份”的奋斗目标,提出以创建为载体,形成“学三明、推全省,抓石狮、促沿海,上福厦、连一线”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思路,全省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创建、共建、联建活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深化。 第四阶段:1996年至今,这是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规范提高阶段。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一结束,省委即召开全委扩大会议,全面部署本世纪后5年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省委书记任主任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省委提出,到本世纪末,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要构筑以建设海峡西岸文化走廊为龙头,求精出新促繁荣的文化建设体系;构筑以提高文明程度为目标、群众广泛参与的创建体系,实现人民群众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的全面提高,使精神文明建设与国民经济综合实力,同步进入全国先进行列。近几年涌现出的厦门市、“漳州110”、美岭村、袁庭钰等一大批城市、行业、农村、个人的先进典型,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 20年来,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主要有7个方面的做法和成效: (一)学习理论,解放思想,人的观念不断更新。把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干部群众作为首要任务,在全省范围深入组织《邓小平文选》的学习、宣传和教育,紧密联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掀起由领导带头、党员干部和青年学生广泛参与的理论学习热潮。理论学习带来了观念更新。各地结合实际开展各种类型的解放思想大讨论,引导广大群众克服平均主义、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等旧习惯、旧观念、旧意识,以崭新的姿态、昂扬的斗志、勇于拼搏的精神面貌,投入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 (二)塑造精神,加强教育,社会主义信念大大加强。重视“立精神”工作,培育和倡导“爱国爱乡、艰苦创业、增创优势、敢于跨越”的“福建人精神”。立精神工作在内容上突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信念和爱岗敬业、开拓创新的思想内涵,广泛开展“爱我中华,兴我八闽”、“爱祖国、爱家乡、促统一”等主题教育活动,加强企业、农村、学校、机关等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对改革开放中的各种思想问题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进一步坚定了人民群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和决心。 (三)建设“三德”,争创“三优”,道德风尚明显改善。通过抓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建设,促进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的形成。 (四)把握基调,扬善抑恶,舆论导向正确稳妥。舆论宣传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弘扬主旋律,加强宏观调控精心组织重大题材的宣传,认真抓好经济建设及其重点工程的宣传报道,不断加强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引导和对社会腐败丑恶现象的抨击,做到扶正祛邪,扬善抑恶,旗帜鲜明。突出各类先进典型的宣传,大造舆论,形成声势,扩大影响。 (五)组织竞赛,开展创建,群众参与面不断扩大。六中全会以后,全省以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三大系列创建为重点,通过抓竞赛评比,抓示范点建设,抓规范化达标,带动各类创建活动的整体推进。目前,全省三大创建活动的竞赛已全面展开,示范网络已全面覆盖,带动了文明县城、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文明岗位以及军民共建等活动的蓬勃开展。 (六)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各类先进层出不穷。20年来,集中宣传推广了创建文明城市先进典型三明、厦门市,创建文明行业先进集体“漳州110”、“龙岩120”、南安地税局,创建文明村镇先进典型美岭村、西坑村、马塘村,以及先进个人袁庭钰、林炳熙、王振民、蓝秀珍等。各类典型推出后,注意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漳州110”精神感召八闽,影响全国,深入人心,在各地各行各业引起连锁反应,全省涌现出一大批先进行业。目前,全省各地报警服务台已形成联动机制,全方位全天候地为广大人民服务,群众十分满意。省委省政府在1998年召开命名表彰大会,授予厦门、福州、三明等13个城市为创文明一级达标城市,授予将乐县等28个县(区)为创文明先进县(区),授予省邮电等5个系统为创文明先进行业,授予1090个单位为文明单位,授予161所学校为文明学校(校园),授予292位同志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 (七)加强管理,改善环境,城乡面貌明显改观。近几年来,各地加大投入,努力按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高效能管理的要求,改造旧城、拓建新区,完善路水电厕等基础设施,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整治,加强园林绿地的建设和保护。许多城市突出抓公园、草坪、标志性建筑和人文景观等设施建设,美化了城市生活环境,提高了城市文化品位,优化了群众休闲场所。在广大农村,围绕小康建设,开展了“治五乱”(乱倒垃圾、乱堆杂物、乱贴广告、乱摆摊点、乱建坟墓)、“促五改”(改厕、改水、改圈、改路、改房)活动,也取得新的成绩。城乡环境面貌的大大改善,又促进了公民良好道德行为规范的养成,提升了公民的文明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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