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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工作 1949年10月以后,省委在组织工作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召开党的代表会议和代表大会,不断调整充实省委领导机构。二是逐步建立起各级党政领导机构,壮大了干部队伍。地市、县区和乡(公社)党政领导班子机构全部建立。干部的管理、考核、任免、培训等制度逐步建立完善。三是党的基层组织逐步建立,党员队伍不断扩大。到1965年底,全省已有基层党委1641个,党支部24292个,党总支852个,党员总数增加至34.3万人。“文化大革命”使党的组织工作遭受到严重破坏,制造了大量的冤假错案,干部党员的思想作风也受到了严重影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现了党在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给党的组织工作开辟了一个蓬勃发展的新时期。20年来,省委在抓党的组织工作时,坚持以邓小平党建理论为指导,组织工作形成了新的格局。 ——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通过全面复查“文革”中案件,平反了7.5万起冤假错案,为错划的右派分子全部摘帽,纠正了“中右”、“不纯”、“反右倾”、“四清”等错案和地下党等历史遗留问题。 ——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把全面提高干部素质摆在首位。组织了103万干部参加了各级各类党校、干校的进修轮训;209万干部参加了各种形式的适应性短训;近10万中青年干部参加了党校较系统的学习;在县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了“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教育活动。 ——坚持干部队伍建设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大力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实现新老干部的合作与交替。到1997年底,省直机关、地市、县区党政领导班子的平均年龄和1982年相比,分别下降了8.6岁、10.3 岁和7.2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分别提高了68.5%、 92.6%和74%,至1998年底,全省共有各类干部84万人。 ——适应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干部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实行了干部离退休制度。逐步建立了干部分级分类管理的新体制。党群机关、司法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一系列配套措施,实行了公务员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已经确立,民主推荐、民主评议、民主测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普遍得到运用。建立后备干部制度,公开招聘、选拔已经由一般干部发展到厅局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开始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建立并实施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年度考核、届中届末考核制度,干部交流、监督等制度不断完善,各项配套制度相继建立。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党内生活开始走上正常化。 ——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在服务党的基本路线中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全省现有党的基层组织共6.5万个。涌现出美岭、马塘和西坑等一大批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先进单位典型。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迅猛发展的新情况,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组织4781家。全省现有党员总数已达127万名,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也明显提高,高中文化以上已占46.6%,党员在廉洁自律、脱贫致富、推广科技知识等方面都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在21世纪即将到来的时候,福建党的组织工作将进一步抓住服从服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继续拓宽视野,推进改革,把工作做得更好,迎接新世纪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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