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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监测

  环境监测主要对象是工业三废及大气环境、水环境、噪声环境等。全省现有三级以上监测站共92个。
  全省纳入省级监测网的16个城市的环境监测站及各县区监测站,主要监测"三废"的排放及治理情况,14个城市的空气环境质量现状,12条主要水系、7个主要湖库、7个近岸港湾及16个城市饮用水源的水质现状,9个城市的噪声污染现状,并通过综合指数等方法进行趋势分析,最后得出环境质量结论。
  截止1998年的环境监测数据表明:全省"三废"排放总量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但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及处理率均有所上升;全省的环境质量污染状况总体稳中略有改善,但以城市为中心的环境污染仍在向农村蔓延,环境问题不容乐观;城市空气质量总体较好,个别城市污染较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较轻,尘类的污染有所下降,酸雨污染仍普遍存在,闽东南沿海为酸雨污染中心区;地面水污染总体有所减轻,大部分河流的干流水质良好,各城市过境河段为主要污染河段,以有机污染为主;城市内河仍污染较重,城区内湖泊水质呈富营养化,部分地下水污染严重;近岸海域主要受营养盐污染,部分港湾的重金属也出现超标;城市区域噪声、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属中度污染,但污染程度有所下降。
  (一)三废排放总量基本持平,工业废水的达标率及处理率有所提高。
  1998年福建省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2006亿/标米3,比上年度增加60亿/标米3。1998年全省工业废气处理量为1675亿/标米,处理率为83.4%,其中燃料燃烧消烟除尘894亿/标米3,处理率为88.8%。
  工业废气中的污染物主要是烟尘和二氧化硫。
  1998年全省工业废水排放量为5.24亿吨,达标排放量为2.90亿吨处理率为80.5%,达标率为55.8%。
  1998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086万吨,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543万吨,处置量为115万吨,贮存量为368万吨,排放量为84万吨。
  (二)城市空气质量总体较好,个别城市污染较重,以尘类污染为主,污染水平有所下降。
  1998年我省14个城市(福州、厦门、三明、泉州、莆田、宁德、龙岩、漳州、南平、永安、漳平、福清、晋江和邵武,下同)在空气环境质量监测中,普遍开展的必测项目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颗粒物、降尘和硫酸盐化速率。
  全省二氧化硫年日均值范围为0.004~0.041毫克/标米3,平均值为0.020毫克/标米3。其中9个城市(指9城市所在城市, 下同)平均值较上年上升5.0%。各城市年日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三明和晋江的日均值略有超标。
  全省氮氧化物年日均值范围为0.007~0.039毫克/标米3,平均值为0.023毫克/标米3,其中9个城市的平均值较上年略有下降。各城市年日均值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全省总悬浮颗粒物年日均值范围为0.075~0.246毫克/标米3,平均值为0.164毫克/标米3,9个城市的平均值比上年下降8.4%。各地不同程度超过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全省降尘年月均值在3.56~14.71吨/平方公里·月之间,平均值为7.08吨/平方公里·月,92.0%的城市月均值超标。
  全省硫酸盐化速率年均值范围为0.060~0.746毫克SO3/100平方厘米·碱片·日,36.4%的城市年均值超过评价标准,73.0%的城市月均值超过评价标准。
  1998年福建省城市空气质量指数(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颗粒物和降尘四项计)为0.76,属轻污染水平。
  (三)酸雨污染普遍存在,闽东南沿海为酸雨污染中心区域。
  1998年福建省85.0%的城市均出现酸雨,降水PH年均值范围为4.78~7.09。
  全省范围内,闽东南沿海各城市的降水酸雨出现频率更高,已成为我省酸雨污染中心区域。
  (四)大部分河流水质污染呈减轻趋势,但晋江水质变差,各水系仍以有机污染为主,石油类的超标较为突出。
  1998年对全省流域面积大于500 平方公里以上的12条主要水系的101个断面进行了常规监测,结果表明:达到和优于GB3838-8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质的断面占68%,水质总体有所改善,各水系仍以有机污染为主,主要超标项目为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亚硝酸盐氮、非离子氨。
  (五)城市内河水质污染仍相当严重,以有机污染为主。
  城市的内河水质污染仍较严重,呈多种污染物超标、水质均为Ⅳ至Ⅴ类或超Ⅴ类水质标准。主要超标项目为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非离子氨,挥发酚和石油类等。福州部分内河经引水冲污后,水质有明显改善。
  (六)各主要水库水质基本良好,城区湖泊污染较重,水质呈富营养化。
  全省水库水质基本良好。城区湖泊除总磷超标外,高锰酸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也出现不同程度超标,呈富营养化状态。
  (七)1998年对16个省控城市的39处饮用水源的水质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有20处饮用水源,各监测项目的年均值均达到《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 )中的Ⅱ类水质标准,占监测水源总数的51.3%。有17处饮用水源仅总大肠菌群一项超标,占未达标饮用水源总数的89.5%。说明未达标的饮用水源,主要受到总大肠菌群的污染。
  (八)1998年对福州、莆田、漳州等三座城市的6处地下水进行监测表明,部分地下水污染严重。
  (九)近岸海域主要受营养盐污染,部分港湾的重金属也出现超标。在监测的7个港湾23个站位中,达二类海水水质的站位只占31%;达三类占17%,达四类30%,超四类22%,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铅、铜。
  (十)城市区域噪声略有下降,社会生活噪声所占的比重仍旧较大,道路交通噪声也有所下降,功能区噪声以交通干线两侧污染较为严重。
  1998年福建省九地市的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结果显示,全省九地(市)噪声分布在52.4~58.1分贝之间,全省的均值为56.3分贝,比上年有所降低。从环境噪声源构成看,社会生活噪声影响范围最大。1998年我省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全省均值为70.9分贝,福建省功能区噪声夜间超标较为普遍交通干线两侧尤甚。
  环境监测结果表明:
  ①尘类仍是福建省各城市环境空气的主要污染物,但近几年污染逐年减轻。
  ②氮氧化物目前污染仍较轻,但福州、厦门等城市已出现超标情况,这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③福建省的酸雨污染普遍存在,但目前还未得到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建议各级政府能增加对环境监测的投入。
  ④目前福建省12条水系中的木兰溪、龙江、晋江、九龙江的污染较重,闽江流域通过综合整治,近几年的水质有明显改善。
  ⑤城市过境河段,城市内河、湖泊、地下水的污染为水环境的主要污染问题。
  ⑥近岸海域的污染是个不容忽视的环境问题,赤潮在福建省海域也曾有发生。
  ⑦各城市的扰民噪声是城市居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噪声主要来自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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