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文章作者:海峡消费报 |
| 文章来源:海峡消费报 |
| |
|
|
| |
5月15日起,开发商预售房产是否被抵押,将第一时间在网上公示;市民也可便捷查询,避免所购房产被开发商“一房两用”。福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日前通知,要求开发商在办理开发项目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时,应实行网上申报。
通知称,15日起,凡申请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建工程抵押、在建工程抵押追加、在建工程抵押放行、在建工程抵押注销登记(不含在建工程抵押变更和在建工程抵押注销重办)等四类业务的,应通过网上申报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据了解,尽管福州去年实行的购房合同网上签约制度能有效规避“一房两用”现象,但仍有开发商钻空子,将已被客户认购并缴纳购房款的房子又抵押给银行,以获得资金周转。实行网上申报后,开发商难以再钻“一房两用”空子,被抵押的房产将第一时间公示出来。购房者在买房前,只要登录福州房地产信息网(www.fzhouse.com.cn),就可查询到所购房产是否被开发商“一房两用”。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