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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頁 >> 3 | 2008 年 5 月 16 日 星期
緬甸全民公決通過新憲法
    2008-05-16 08:19:24
  据新華社仰光5月15日電 緬甸新憲法全民公決委員會15日發布公告說,在緬甸全國325個鎮區中的278個鎮區舉行的新憲法草案全民公決中,選民贊成票率為92.4%。按緬甸憲法公決法,新憲法草案已經獲得通過。

  根据新憲法草案,緬甸國名將為緬甸聯邦共和國,首都為內比都,緬甸實行總統制,總統為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同時還是包括三軍總司令在內的國家國防安全委員會的主席。三軍總司令為各种武裝力量的最高統帥,軍隊將繼續在國家民族政治方面發揮作用。緬甸還實行多党制、市場經濟制度,奉行自主、積极、不結盟的外交政策,不允許外國在緬甸駐軍。

  緬甸軍隊1988年在國家經歷數月動蕩后接管國家政權,同時廢除了原有憲法。1993年,軍政府開始召集國民大會,啟動制憲進程。2003年8月,軍政府宣布旨在實現民族和解、推進民主進程的七點民主路線圖計划,2004年恢复舉行中斷8年的制憲國民大會。2007年9月,國民大會完成使命。2008年2月,緬甸正式宣布將于2010年根据新憲法舉行多党制全國大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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