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陳則周) 今年4月以來,安溪縣人民法院強化執法力度,清理執行積案,取得明顯成效,至昨日,已集中執結各類案件538件,標的金額1412多万元。
4月初,安溪法院把近年來一批“釘子案”、“骨頭案”和信訪、上訪老案、一批弱勢群体的申請人案件作為集中執行的重點,加大力度,攻堅克難。他們抽調精干力量組成3個執行工作組,由3名副院長挂帥,進村入戶開展走訪排查。在摸清底數的基礎上,實行“定案、定人、定時”,分片蹲守,日夜突擊。對一些复雜疑難案件,利用多种方式,敦促被執行人履行義務;并建立聯系渠道,掌握第一手資料,提高執行效率。
該院善于從典型案件入手,起到“執行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蘇麗清人身損害賠償案判決后,被告李某生拒不履行賠償義務。法院在通知未果的情況下,及時裁定查封李某生的財產,并對其采取司法拘留,同時商請李某生所在縣、鎮人大代表以及村委會做其思想工作,但他仍拒不履行。法院經多方查實,李某生長期出租房產,并經營一家餐飲店,有能力履行賠償義務,涉嫌犯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裁定罪。于是,該院將此案移送公安机關立案偵查。案件審理期間,李某生迫于法律威懾,主動与申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了結此案。此案在當地影響廣泛,促動十余名“老賴”自動履行判決,執行款標的合計73万余元。
該院還通過新聞媒体,公開曝光一批重點疑難案件的執行實況,公布“老賴”們的名單。截至目前,有48起“老賴”主動履行已審結案件的義務,標的達106万余元;其他被執行人主動履行196件,標的金額3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