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前召开的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新闻通报会上获悉:国务院近日决定第三批取消和调整495项审批项目。自2002年10月和2003年2月以来,国务院分三批共取消和调整的部门审批项目1795项,占取消和调整前总数的近一半。
从2003年9月开始,国务院审改办依据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对国务院66个部门和单位的审批项目再次组织了全面清理,实施了新一轮审核;组织专家学者、相关单位和管理相对人实施了多角度的论证;同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和协商,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确保项目处理科学合理。这次取消和调整495项审批项目,就是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步骤和成果。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