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1     2005年10月27日  星期
“一座美丽和让人惊喜的城市”
――厦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纪实
本报记者 林世雄

  

  昨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我省厦门市被评为全国文明城市,这是共和国对城市文明建设的最高荣誉。

  荣誉来之不易,它凝聚了厦门市乃至全省人民的心血和努力。

城市是我家  创建靠大家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厦门市历届领导班子和广大市民的共同心愿。早在1990年初,厦门就开展了“建文明城市,创文明单位,做文明市民”的系列活动。十四届六中全会以后,市委、市政府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列入厦门市“九五”、“十五”计划。

  中央文明委提出2005年评选表彰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后,厦门市创新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各区各部委办成立相应的机构,进一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环环相扣的“责任链”;制定了《厦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将各项具体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单位、到人,在全市构成一条相互衔接、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责任“约束链”。尤其是市五套班子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实施“一把手”工程,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良性格局。

  同时,厦门创新点评机制,建立了月月点评制度。每月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进行阶段性点评,摆问题,找差距,提出整改措施。每次点评,各区、市直各部委办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参加,市委书记、市长亲自点评,并发动各界人士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点评创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通过组织观看实地拍下的多媒体图片和进行现场点评,存在问题的区、街和单位触动很大。每次点评,既是对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指标的严格对照,又是对存在问题加快整改的督促,效果非常明显。

  厦门是我家,创建靠大家。群众是创建文明城市的主体,厦门先后四次召开全市性动员大会,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和具体要求,编制宣传材料200多万份,宣传画册76万册……在创建文明城市过程中,厦门坚持群众管理、群众自治,成立了文明督导员、社会监督员、市容卫生考评员、文明行业考评员等群众管理队伍,深入行业“窗口”,大街小巷进行督查,营造了城市文明人人有责,人人管理的良好氛围。

活动有载体  创建有特色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推进三个文明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四位一体的重要载体。为此,厦门市一方面以“三项工程”为载体深化创建。一是抓好社区“温馨工程”。广泛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交通、环保、涉台教育七进社区、“扶贫济困,情暖厦门”等活动。发动文明单位与贫困户结对帮扶,已为特困家庭捐款584.2万元,捐物52217件,助学2850人,就医1160人,就业1759人;二是抓好农村“新风工程”。坚持常年组织“三下乡”活动。开展“六提倡,六反对”为主要内容的移风易俗活动,废除“封建日”吃喝宴请、大操大办陋习,仅翔安区7万多农户一年可节约8000多万元;三是抓好行业“满意工程”。在全市36个行业深入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活动,树立了121个示范点。

  另一方面,厦门市突出特色抓创建。创办“爱心超市”、“博爱超市”,创新扶贫济困工作新模式,现在全市帮扶的贫困户达1万多户;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在全省率先开展中小学校和社区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在台资企业广泛开展“比贡献、比技能、比守法、比诚信”活动,引导员工开展技术创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等,把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凝聚到促进企业发展上来。如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灿坤学院”,为公司培养了600多名技术人才和管理干部。

  厦门市以宽阔的眼界、发展的眼光、超前的意识和科学的态度来经营自己的城市,高起点、高质量制订好城市发展规划,着力打造具有现代文明特色的精品城市。如环岛路的建设,就舍弃了110多个房地产投资项目,建成旅游休闲胜地。不久前来厦门参观的亲民党主席宋楚瑜感慨地说:“环岛路的规划比美国旧金山湾区更为进步,让我感到十分钦佩”,“今天祖国大陆把最漂亮、最好的海边开发成美丽的公园、绿地,显示出和平的真正诚意”。

统筹谋发展  社会大和谐

  城市文明是城市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和谐统一,是城市形象、品牌和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是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厦门市认真落实统筹协调的方针,注重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两年,也是厦门历史上发展最快最好的时期之一。2004年,厦门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6%,按户籍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达60176元,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在中国最发达的5个沿海城市中,位居第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44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647元,分别增长11.8%和9.6%,居全省首位。在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05年城市竞争力蓝皮书》中,厦门进入全国200个城市综合竞争力排行榜的前十名。

  在加快经济建设的同时,厦门加大对社会事业的投入,推进教育、科技、艺术“三城”建设,通过构筑先进文化的发展平台,不断提高城市品位和人的素质。如今,500多所市民文明学校遍布全市,36个窗口行业121个示范点投身“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活动,20万青年志愿者深入社区扶贫济困、扶孤助残。厦门在全国最早对外来劳动力实行免费办理就业证、暂住证和就业培训,取消外来员工子女就读费等,让70多万外来者倍感亲切,干劲倍增,积极投身到特区建设中去。

  “决不能以损害农民利益为代价求发展。”厦门市委、市政府认为,要让农民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样的待遇。为此,厦门出台了全国第一部农民低保的地方性法规《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方法》,确保做到“应保尽保”。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国率先实现农民医疗保障。出台了《厦门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开全省先河。

  同时,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市本级全年社会保障投入达6.6亿元,社保覆盖面扩大,出台被征地人员、转产渔民和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两年来,厦门市还围绕下岗工人再就业、住房、交通、医疗卫生、城市管理、来厦务工子女就学等,确定了2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

  随着文明城市创建的不断深入,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快速健康,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更加良好,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成效显著,科技教育和文体卫生全面发展,思想教育与道德建设卓有成效,社会风尚与行为规范健康向上。文明礼貌、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见义勇为蔚然成风。上海老人蔡林根夫妇到厦门旅游,每次上公交车必受让座礼遇,感动之余投书《解放日报》,呼吁“学一学厦门人”,并由衷地感叹“厦门是我们到过的最有人情味的城市”。

  创建文明城市,构筑和谐社会。近年来,厦门市先后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全国科教兴市先进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地区、“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全国实施畅通工程模范管理(一等)城市、全国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市、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中国人居环境奖、国际花园城市、联合国人居奖等殊荣。

  和谐温馨的厦门,不仅仅是人们安居的乐土,还是投资创业的热土。有数据表明,厦门市已累计引进协议外资约218亿美元,实际到资约139亿美元,吸引了许多世界知名企业入驻厦门。正如今年参加投洽会的塞拉利昂共和国驻华公使约瑟夫·康泰和该国出口协会主席Tanue先生所说:“厦门是一座美丽和让人惊喜的城市,优美的海岸线和凉爽的海风,与热情的厦门市民是这样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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