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6     2005年10月27日  星期
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
公安部: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 为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公安部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建立公安厅局长接待日制度。今后,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都要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原则上,省级公安厅局长每月接待群众来访不少于1次,市、县公安局长每月接访不少于2次。对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当地公安局长必须亲自接待、亲自处理。

  据公安部常务副部长白景富在26日全国公安机关电视电话会议上介绍,公安机关将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一是建立各部门、各警种解决信访问题制度。今后,凡是哪个部门、警种引发了信访问题,就必须由哪个部门、警种负责接待和解决。二是建立信访工作考核制度。今后,各级公安机关要将信访工作绩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执法质量考评体系和人民警察考核体系。三是建立信访问题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今后,对已经发生的信访问题,原则上都要进行责任倒查。凡因自身执法过错导致信访问题发生的,都要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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