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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季刊)
1998年第3期
     Im.jpg (389 字节) 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主办          Im.jpg (389 字节)全国统一刊号:CN-35(Q)第0052

 

 

创造宽松的口岸卫生检疫环境

季红剑

 

福州卫生检疫局为部属驻榕机构,担负着福州、莆田、福清、宁德、武夷山、三明等口岸海、空、陆港的国境口岸卫生检疫及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执法任务。长期以来,特别是近年来,福州卫生检疫局根据福建面向台湾,临近香港的特点,通过开展口岸文明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简化检疫检验程序,着重后续管理。为地方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为福建进行新一轮创业,创造宽松的口岸卫生检疫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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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积极投入福建省文明委发起的"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活动。从提高检疫人员素质入手,组织开展<<行政诉讼法>>、<<财产赔偿法>>等法规的学习与培训,进行行政处罚听证会(模拟)练习,实际操作中做到行政处罚规范化。实现全员持(执法)证上岗。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有诺必践。推广文明用语,服务禁止忌语,美化报验场所环境,报验程序简化明了,示图醒目。公开收费标准。在报验窗口设立咨询台、举报箱和监督电话,使卫生检疫执法工作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

  二、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简化通关手续,方便旅客进出。福州长乐、武夷山空港致力于营造"畅通、快捷、高效、文明"的口岸通关环境,大大加快过境旅客通关速度,每个国际航班的通关时间由以往的平均20分钟缩短为10分钟,实现通关时间与旅客流程同步。主要推出四条实质性措施:一是严格掌握入境人员传染病监测范围,原则上不在旅客通道进行传染监测(抽血)检查;确需检查者,采取先放行,入境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卫生检疫机关进行检查。二是区别对待,凡团队旅客采取集体申报,持有健康证者免于申报。三是设置"香港居民专用通道",在无疫情暴发时免交健康申明卡。四是统筹安排工作人员,旅客流量大时,集中人员增设岗位,分流快捷。对出境查验工作,撤除查验台,加强医学咨询,不对旅客例行查证;改固定设台查验为医学巡视,为旅客提供国际旅行健康咨询服务,及时掌握国际疫情信息,实现疫情信息电脑联网,信息共享,方便旅客对前往国家和地区卫生检疫查询与要求,为急需旅客进行健康体检,签发健康证明,提供预防用药。建立医疗急救中心,及时为过往旅客突发的健康问题提供服务。同时,为保障入出境备降飞机及时检疫需要,加强了值班、备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实行24小时值班和"全天候"服务。

  三、简化海港检疫程序,方便船舶货物进出口,全面推行电讯卫生检疫。福州检疫区所有一类口岸均开展了电讯检疫业务,船舶电讯卫生检疫1997年度实现100%,国际航行船舶可在航行中向入境口岸卫检机关申报办理入境手续;船舶可直接停靠码头装卸货物,免去了等候查验时间,大大缩短了入境船舶的非生产性停滞时间。对符合电讯检疫条件的二类口岸,我们也积极实施电讯卫生检疫,充分挖掘开放水域码头的潜能。简化报验手续,方便货物进出。针对口岸点多线长,又受闽江潮汐影响,福州卫生检疫局设身处地,方便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分别在福州、台江、马尾设立报验厅,货主可就近报验,办理检疫手续。对出口货物采取抓源头,产地监管的办法,对生产企业卫生技术指导,加强对生产、储运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凡在产地、装箱地已办妥卫检出境手续的货物,到达口岸时检疫机关直接放行。

  四、进口食品卫生检验实行先放行,后抽检的管理方式,最大限度地方便货主。虽然,这种监管方式最初在管理上造成很大的难度,尤其是一些货主在食品放行,到达目的地后,并不主动与食检部门联系,甚至未经检验擅自投放市场。对此,福州卫生检疫局把宣传教育与严格执法结合起来,将困难留给自己,多解释,多宣传。主动预约催检,对拒不执行法规的,依法予以处罚,基本理顺了工作关系。报验工作随到随办,抽检随叫随到,并形成制度。为保证抽样后7个工作日出证,检验人员经常加班加点。在食检收费上,于1998年1月1日调低小批量进口食品检验收费标准,由6‰调为5‰。大宗进口食品检验费每批次超过3000元的部分,以及小宗进口食品每批次超过500元的部分,以八折计收,切实减轻货主的负担。在不影响抽样质量和样品代表性的前提下,尽可能不抽样或抽检后将样品归还货主(如食品用器皿)。五、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加强后续管理。便捷通关不是放松执法,更不是放弃卫生检疫。而其根本目的是使卫生检疫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健康服务。福州卫生检疫局在卫生检疫实际工作中,不死搬教条,而是灵活执法,根据福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实际制定和实行一系列切合地方实际的灵活措施。着眼于加强后续管理,实施<<福州口岸卫生检疫后续管理规程>>。对从事入出境货物生产、经营、加工的单位及其它与入出境有关的单位进行了卫生检疫监管注册,对符合监管注册条件的单位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监管注册证",并为注册单位提供优质的服务。注册单位只需在办理卫生检疫申报时提出申请,对于符合分流条件的货物就可分流到货物目的地办理查验手续,这样既缩短了货物滞港时间,又提高了码头作业效率。对出口货物只要货主提出申请,即可在货物启运地,由当地卫生检疫机关验货并受理有关手续,出境口岸不再重复办理相关手续,简化了程序,方便了货主。还强化了对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定期举办卫生检疫报验员培训班,使他们熟悉卫检办事程序、工作方法及最新政策、法规等,并发放一年有效的"卫生检疫报验员证"。此举提高了卫生检疫工作效率,节约了窗口办事时间,为满足客户需要,推出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两级值班电话,任何八小时以外的检疫业务均可与该电话联系,竭诚为客户提供卫生检疫业务咨询,安排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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