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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緯
兩岸婚姻:樂多?苦多?
民政部最新統計顯示,1987年11月臺灣當局開放臺灣居民回祖國大陸探親以來,兩岸居民通婚逐年增多。在祖國大陸登記的涉台婚姻,1988年僅100對左右,1998年已達到1萬對,10年增加了100倍,1998年後涉台婚姻更有增加趨勢,僅福建省福清市音西鎮一地1998年有107對,而今年上半年更達168對。
80年代涉台婚姻主要集中在福建、上海等少數省市,目前已擴大到祖國大陸絕大多數省份。涉台婚姻也由開始時的重合離散婚姻走向以青壯年婚配爲主。據各地婚姻管理部門1998年辦理的1萬多對涉台婚姻登記中,臺灣一方當事人55周歲以下的占80%左右。
臺灣婦女救援基金會一位負責人說,一般兩岸婚姻可分爲探親順便娶個老婆和赴大陸工作經商結識兩種,現在還有透過仲介機構相親而成的婚姻。如此衆多的涉台婚姻,固然不乏恩愛夫妻,但也並非全是金玉良緣。從業已暴露出來的問題來看,筆者認爲有必要對涉台婚姻作一番透視,以期引起社會思考。
婚姻基礎相對脆弱對於多數涉台婚姻而言,客觀上有先天不足之處,即婚前雙方接觸少,瞭解不多,感情基礎差,男女雙方認知差距大,尤其是大陸新娘一方,以爲嫁了臺灣丈夫可以享福,過著少奶奶般闊綽生活,也有人以爲可借此滿足淘金夢。怎知現實的臺灣社會環境卻讓他們飽受歧視與輕蔑,一幕幕大陸新娘受虐的婚姻暴力事件正在臺灣持續上演中。
37歲的臺灣嘉義縣山中村村民蔡坤榮是1998年2月與28歲的廣西女子莫豔英結婚的,兩人從認識到結婚還不到一個月,日前莫女赴台探親,發現丈夫原來是個失業在家又嗜杯如命的人,根本無法養活莫女,莫女只好偷偷到嘉義市一家髮廊工作。莫女對失業在家的蔡坤榮依舊酒不離口非常反感,感覺受騙上當嫁錯人。莫女鄭重警告丈夫如果再繼續酗酒,不去找工作,不惜和他同歸於盡。蔡以爲只是一時氣話,並未放在心上。一天蔡又大喝高粱酒,莫女收工返家,兩人因飲酒再起爭執,懷孕三月的莫女一氣之下淋汽油自焚,造成一屍兩命的悲劇。
類似這種匆匆結婚,導致婚姻基礎脆弱引發的悲劇,在臺灣媒體上時有披露。臺灣婦女救援基金會指出,在過去一年發生的300件婚姻暴力事件中,大陸新娘的比率很高,並有增長的趨勢。江女士原是湖南長沙的一位大學生,經臺灣婚友中心介紹後,匆匆和臺灣一位男士結婚。到台探親後方知與介紹的相差太遠,居住在鄉下的夫家不僅住處窄小,而且髒亂不堪,貧窮的丈夫只有小學文化程度。江女士頓感自己受騙,要求離婚,但卻遭到男方不滿。江女士嘗盡拳腳之苦,雖經抗爭,最終擺脫了這樁不幸婚姻,但她深深感到通過仲介的婚姻是靠不住的。
像這種通過仲介聯姻的兩岸婚姻占的比例是相當高的。據臺灣報紙報道,臺灣仲介公司在臺灣媒體登廣告招兵買馬之後,帶著“准新郎”組團前往祖國大陸相親,從中謀取暴利。相親團的成員可達三四十人之多,有些臺灣郎一看女方美貌,合自己心意,當天就下聘,第二天立刻就拿著證件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感情是維繫婚姻的基礎,這種“閃電”式婚姻,很難說彼此是由相知而達到相愛,這是造成兩岸聯姻問題多多的原因之一。
即使不通過仲介,自由結識的婚姻,還存在著文化上的隔閡。尤其是新臺幣在大陸很好用,台商在大陸往 90高齡的去台老兵蔡樹昌回到東山與分離近40年的妻子團聚,他們十分珍惜來之不易的天倫之樂,更不希望再有這樣的人間悲劇重演往一擲千金,擺闊氣,但是在臺灣就無法花錢如流水,大陸新娘來台後才發現“郎君”在大陸不過是打腫臉充胖子,經濟能力被識破,難免有被騙的感覺,於是引發夫妻吵架,導致拳腳相加的暴力事件一再發生。夫妻反目後的大陸新娘往往受到歧視和虐待,普遍都會有一種不安全感,特別是大陸新娘和臺灣男方許多觀念無法溝通,就會特別想家,想到自己在台舉目無親,連說話物件都沒有,大陸新娘自然有如啞巴吃黃蓮,有苦說不出。
臺灣一方大多屬“經濟弱勢群”據臺灣兩岸夫妻權益團體調查統計,臺灣目前約有6萬對左右兩岸配偶,其中臺灣一方90%屬於“經濟弱勢群”,有的不僅經濟條件差,還有身體殘障和智障,不少還是六七十歲的老“榮民”,再不然就是離過婚,妻子過世的鰥夫以及那些教育水平低的男人。但是他們挑選的都是學歷不差,年輕漂亮的大陸女子。特別是老夫少妻的婚姻中,老“榮民”總是怕如花似玉的嬌妻跟人走,因此看得很緊,甚至和左鄰右舍年輕男子講個話都不成,如此一來,大陸新娘行動被限制,生活自然苦悶。加上受限於臺灣當局的有關規定,大陸新娘每半年就得回大陸一趟,人不在眼前,老“榮民”自然開始疑神疑鬼,整天胡思亂想,瞎猜疑,擔心老婆會不會讓自己戴“綠帽子”,久而久之,便常爲雞毛蒜皮的小事吵鬧,導致不歡而散。據臺灣報紙報道,臺灣宜蘭縣9對和大陸聯姻的老夫少妻婚姻中,已有3對夫妻離異,另有4對夫妻感情也亮起了紅燈。
更悲慘的是有的嫁到臺灣後還陷入生活絕境。阿香是個40多歲的四川婦人,與前夫離異後,一年多前與回鄉探親的70多歲老“榮民”任先生結婚,原以爲跟丈夫到臺灣可以過好日子,不料丈夫年老多病,不久就因癌症末期住院,雖然不需支付龐大的醫藥開支,但一個月不到一萬元新臺幣的退休金,根本沒有餘力請看護,從此阿香開始沒日沒夜的看護工作。阿香說,當初確實抱著淘金夢來臺灣,希望多少能夠靠打工賺錢將來回老家,如今錢沒賺到,丈夫反而病倒,他們的生活猶如雪上加霜,苦不堪言。
還有一個福建李姑娘,原在漳州打工,通過臺灣老闆介紹,嫁給了一個身體有殘疾據說很有錢的臺灣男人,但一到臺灣夫家,婆婆就開始教她學做各種家務,不准她離開家門一步,小李姑娘在家的唯一的“功能”就是生孩子。由於丈夫和婆婆都不給她零用錢,她想偷偷外出打工賺錢。沒想到,被丈夫發現後,竟招來一頓毒打,打得她鼻青臉腫,她非常後悔自己來臺灣當了大陸新娘。
還有一些大陸女青年與臺灣新郎結婚後,便棄職在家當太太。曾在福州市某商場經營服裝生意的薛姑娘,與自稱在臺灣開工廠的周老闆結婚後,竟把自己的服裝生意停了。薛姑娘去臺灣探親,發覺丈夫是在一家工廠打工,根本不是老闆,而且連自己的住房也抵了債務,如今成了臺灣無殼“蝸牛”(即無房)。薛姑娘一氣之下回到福州,但原來經營的服裝生意所積累的一些資金,也被臺灣丈夫在福州時花得所剩無幾,再要恢復生意難上加難。特別是目前大陸居民申請赴台進行民事訴訟的渠道不暢,而兩岸間協調仲裁民事糾紛的機制又尚未形成,如發生婚姻變故,涉及大陸配偶諸如財産分割、經濟補償、子女撫養等合法權益,都難以得到切實保障。
要長期過“牛郎織女”生活有人認爲,大陸居民找了臺灣配偶,就能很快去台定居。其實,這是不瞭解臺灣當局的有關規定所産生的誤解。目前,依照臺灣當局的有關規定,大陸配偶去臺灣居留、工作均受諸多限制。如大陸配偶必須結婚滿兩年才能申請去台居留;經過多年排隊等候並獲准赴台取得長期居留證後,還必須再等兩年才能領取身份證。有了身份證的大陸配偶才有在台工作權。臺灣當局規定每年大陸配偶赴台定居的名額非常有限,如今申請者已排隊到2013年。
從黑龍江嫁到臺灣的新娘劉雲香,在丈夫因病失去了工作能力,家庭經濟陷入困境後,不得不上街擺攤賣畫,由於她不到年限,無法領取身份證,被人指控非法打工,臺灣警方在40小時內就將她遣返大陸。嫁到台中的楊明麗原本是昆明市中醫院的中醫師,赴台後由於沒有工作權利,只好將專業束之高閣,在家做家務。
在西安受過高等教育的小雨在臺灣接受媒體採訪時說,丈夫家所有的親人都把她當成下人似的,告訴她一大堆規矩,要怎麽服侍公公、婆婆,要做哪些家務事。有時她悶得發慌,想當義工都被拒絕,原因是:“你是大陸人!”只是在台“停留”,沒有身份證就沒有工作權。小雨說,娶大陸新娘的臺灣家庭大多經濟情況都不太好,生了孩子家庭負擔更重。丈夫在經濟壓力下,容易産生不穩定的情緒。但囿於臺灣當局法令的限制,妻子即使有心幫忙賺錢貼補家用,也愛莫能助。由於大陸新娘人數愈來愈多,小雨必須等到2012年才能拿到居留權,這一段時間,她必須要臺灣、大陸兩地跑,每年要花費七八萬元新臺幣。
兩岸夫妻分居兩地,大陸配偶像候鳥似的每隔半年到臺灣一次,過著牛郎織女式的生活。大陸配偶在漫長等待居留權期間不能擁有工作權,如果偷偷去工作,一旦發覺就要立即被遣返大陸。這種家庭往往有經濟困難,長久下來夫妻必生矛盾甚至激發暴力事件。
兩岸聯姻本是好事,但如果婚前雙方瞭解少,缺乏感情基礎,臺灣配偶大多又屬於經濟弱勢群,加上臺灣當局不合理的規定,都是導致兩岸婚姻不幸的主要原因。筆者無意否定兩岸婚姻,只是想提醒那些欲將擇偶目光投向海峽彼岸的姐妹們,爲了將來的幸福,應慎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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