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東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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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手領“皇糧”右手干“私活”

  福安清理“分身干部”

  本報訊(王志凌)領著工資卻忙著自己的私活,三天兩頭沒個身影。如此在編不在崗、分身有術的干部、職工,如今在福安機關事業單位中不好混日子了。近日,福安市紀委、組織部、編委辦、人事局、財政局等五部門聯合發文,向這些在編不在崗人員發出了“最後警告”,並著手展開對這些人員的清理工作。

  據了解,福安此次清理工作的對象為︰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中擅自離崗;經單位同意離崗外出,至今未歸;未經市組織人事部門批準借用到其他單位工作等人員。根據該市的相關規定,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單位中的工作人員曠工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一年累計超過三十天的,予以辭退;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予以辭退。中小學教師未經教育主管部門同意擅自離崗,在離崗後一個月內,本人承認錯誤並返崗的,可繼續安排其工作,但應予批評教育直至給予適當處分;超過一個月的,即按自動離職處理;對于既無正當理由,又未辦理手續而無故超假的,在組織上敦促仍堅持不返崗,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個月的,即按自動離職處理。

  為確保清理“分身干部”工作順利進行,該市還設下了“鐵杠桿”︰對弄虛作假、隱瞞不報、清理不徹底的單位,一經查實予以通報批評,責令糾正;對負有責任的領導和直接責任人,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黨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