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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取消驾驶证年审制度

  本报讯(国庆 尧正 恒林)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及省交警总队的要求,从8月1日起,我市对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和申领等业务进行了重新调整取消驾驶证年审制度。

  从即日起,所有新办的驾驶证不再签注审验章。对原审验合格期限至2004年5月1日之前尚未超过两审未审(C、Z、D、E、F、M证两年一审,A、B证一年一审)的驾驶证,需在驾驶证有效期内再办理一次审验后,驾管软件程序自动将审验有效期延长至驾驶证有效期换证(其中持准驾车型C、Z、D、E、F、M的驾驶证在有效期内不再审验,持准驾车型A、B证的驾驶员,免于审验,但需每年提交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若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将依据公安部《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42条之规定,予以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对于5月1日前超过两审未审的驾驶证按原规定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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