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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监督有力度市政府工作有成效

  本报讯(记者林鸿)两年前,几百名群众联名向龙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写信,要求人大依法监督,期盼彻底治理粉尘污染,还他们一片洁净的天空。市人大常委会郑重决定把治理大气污染作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监督政府工作的第一项内容列入二届人大代表第一次视察议程,并向政府提出明确的要求。两年后,龙岩中心城市粉尘污染大大减少,取得可喜的阶段性成效。这是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取得成效的一个例子。

  七年来,龙岩市人大常委会遵循依法实施、集体有权和事后、事中、事前监督相结合等原则,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借鉴地方人大监督经验,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新途径,运用多种方式进行监督,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他们把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作为法律监督的主要形式,先后对45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从而促进了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执行。把听取审议工作报告作为工作监督的基本形式,抓住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并形成审议意见,要求“一府两院”根据审议意见限期整改。七年来,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和汇报73项,有力支持和促进了“一府两院”的工作。把视察、调研作为常委会行使职权的重要形式。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开展了13次专题视察,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把评议工作作为加强监督工作的重要手段。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对部分政府单位开展工作评议,对部分政府单位“一把手”开展了述职评议,并做到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相结合,监督事与监督人相结合,全面考核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常委会监督与人大代表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把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环节。七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受理人民群众的各类来信5300多件,接待来访4100多人次;通过受理来信来访加大个案监督力度,督促审判机关依法纠正了一些错误的判决,如“白允潮故意伤害案”、“苏氏‘双堂辉’房产纠纷案”等,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和权威,受到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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