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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选手夺得金牌奖励50万元

  据福建省体育局局长石增兴透露,夺得本届奥运会金牌的福建选手将得到省政府和省体育局联合奖励的50万元,而银牌和铜牌得主则将分别得到2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获得名次的运动员也会有不同程度的奖励。

  石增兴表示,这是福建省历史上第一次如此重奖运动员,其目的也主要是为了福建体育的复兴,以此促进教练员和运动员的积极性。

  当然,如果福建选手能在本届奥运会上摘得金牌,50万元的奖励只是其“收入”的一部分。国家体育总局的奖励、运动员和教练员所属地市的奖励、香港商界巨头霍英东和曾宪梓的奖励、省内企业的奖励等等,总共加起来,福建奥运会金牌选手的奖励应该在200万元左右。(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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