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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侨法 依法维护侨益——龙岩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江棣章答记者问

  国务院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已于2004年7月1日开始实施。龙岩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江棣章就贯彻执行侨法,依法维护侨益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记者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已经2004年6月4日国务院第53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江副市长答:国务院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这是继2000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进行修订后一部重要的保护归侨侨眷权益的法规,是我国侨务法制建设的重要成果。

  记者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颁布施行,有什么重要意义?

  江副市长答: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的出台,是侨界的一件大事,是新时期我国侨务工作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它的颁布施行,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关怀和爱护,标志着我国侨务法制建设不断成熟和日臻完善。

  记者问:此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作了哪些修改?

  江副市长答:此次修订保留了《实施办法》原有框架和基本内容,对一些条款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充实,增加了一些新内容,共增加了8个条款,修改了15个条款,删除了10个条款。修订后的《实施办法》更加突出对归侨侨眷权益的保护,更具操作性。

  记者问:侨务法律、法规、规章在我市贯彻情况如何?

  江副市长答:总的来看,我市在贯彻侨务法律、法规、规章中取得了一定成绩。每年侨务部门受理海外华侨华人、国内归侨侨着来信近100件,接待海外华侨华人、国内归侨侨眷来访1000多人次,有力地保护了华侨华人、归侨侨眷国内的正当和合法权益,在侨界产生了良好的反响。侨务法律、法规、规章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对凝聚侨心,调动海外侨胞和国内归侨侨眷爱国爱乡的积极性,促进闽西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据统计,改革开放以来,全市累计接受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公益事业近3亿多元人民币;境外客商在我市投资总额达7.38亿美元,其中侨港澳同胞投资金额达6亿多美元。

  记者问:今后我市贯彻“侨法”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江副市长答:一是加大对“侨法”的宣传力度,扩大宣传面,增强全社会对侨法的认识;二是强化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华侨华人、归侨侨眷国内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大对侵犯侨益的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好侨益。(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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