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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取消103项收费 包括《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本费、驾驶证年检费、乡镇煤矿矿井安全生产条件合格证费等本报讯(记者 余兆荣)12月13日,省物价局发出通知,从2005年1月1日起,取消103项行政审批等收费项目。其中包括《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本费、驾驶证年检费、贷款卡收费、乡镇煤矿矿井安全生产条件合格证费、重特大交通事故处理费、爆炸物品(含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工本费、爆炸物品(含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工本费等。 此次清理的项目包括,84项经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批准,但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审批等收费;7项经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批准的行政审批收费,随国务院第三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相应取消;12项属于有关部门越权审批的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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