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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欠薪还须用重典

  ●蒋亚荣

  每到年终岁首,欠薪就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许多地方纷纷发通知,出台政策措施,为欠薪民工讨债维权。当下,各地清理欠薪的任务还很繁重,清欠工作不容乐观,仍须继续努力,一抓到底。

  在许多的农民工家庭中,孩子上学、家人就医、年关购物等等,靠的都是这些打工挣来的血汗钱,现在他们最大的愿望莫过于拿到工资高高兴兴回家。如果辛辛苦苦劳动了一年,到头来却无法拿到工资,他们会想不通,甚至会情绪激动。有的民工还可能采取诸如“跳楼”、闹事等过激的讨薪行为,引发一些意想不到的事件,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近些年,拖欠民工工资似乎已成了老生常谈,欠薪问题一直是个难以解开的“死结”,长期困扰着各级政府和社会有识之士。尽管清欠工作年年都在抓,但成效有限,往往是前清后欠。究其原因,主要有三:立法工作滞后,企业工资支付问题未能及时得到有效规范,致使清欠工作步履维艰,这是其一。其二,有关职能部门对解决欠薪问题有畏难情绪,清欠工作时紧时松,清多少算多少,没能一抓到底。其三,一些建筑企业、私营企业信誉缺失,恶意欠薪,摆出一副“老赖”的架势,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

  解决欠薪问题已成当务之急,切勿等闲视之。各级政府应给予足够重视,在加快地方立法的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治理。如对拖欠民工工资的企业要取消再招工,并处以罚款;对恶意拖欠工程款的单位,要停办或缓办各种项目开发手续;对拖欠严重且无偿还能力的企业和单位,应通过法律手段,对其资产进行查封拍卖。唯有如此,欠薪清理任务才能按时完成,民工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力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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