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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德市委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老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各单位:我市是福建省重要的革命老根据地,也是全国土地革命时期的革命根据地之一。全市所辖9县(市、区)均为老区重点县,老区人口、耕地分别占全市总数的82%以上。老区是闽东的重要区情,其经济社会发展事关全市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发展的大局。各级党委、政府务必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老区工作的政治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要切实帮助老区人民解决生产生活面临的实际困难”的指示精神,全面实施“老区工作优先行动”,制定有力措施,明确工作重点,加快革命老区建设步伐,以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增长极港口中心城市建设,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现就加快我市老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1、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第七次党代会以来的一系列重要战略部署,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化老区农村改革,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完善老区社会服务保障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老区社会事业,力争实现老区人民收入较快增长,实现老区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2、主要目标:——2007年解决老区基点行政村安全饮用水问题;——2010年老区基点行政村全部实现村道硬化;——2010年老区农村人均收入达到4700元以上;——2010年老区村年村财收入平均达到3万元;——2010年老区农村经济发展速度、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力争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二、加快老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努力提高老区人民收入水平 3、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效益。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县(市、区)、乡(镇)领导要转变工作思路,做好市场调查、资源调查、人文调查,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制定老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帮助农户实施结构调整,做好跟踪服务,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工作的健康开展。积极探索老区农村经济组织的制度创新,提高农村经济的组织化程度。大力扶持创办农民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作组、专业研究会和行业协会等组织,不断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的整体组织能力,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强农村社会活力。 4、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发展老区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切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把扶持老区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作为推进老区农村经济结构和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措施来抓。积极引导和培育一批经济实力强的老区乡镇企业实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使其更好地发挥龙头作用。外经部门要积极帮助老区龙头企业争取产品自营出口权,促进产品进入国内、外市场,加快老区农业外向型步伐。要通过5—10年努力,建成一批具有老区特色的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和示范基地,形成与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相适应的加工布局。要打造农产品优势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促进老区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的大幅度增长。加大对老区农产品加工业的资金扶持力度,按照《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和欠发达地区发展的若干意见》(宁市委发[2004]7号)的要求,市财政每年从预算安排的支农资金中安排200万元用于农业龙头企业专项贴息贷款,这笔资金要优先用于发展老区农产品加工业。在国家确定的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三年。 5、制定并实施老区生产技术开发和人才培养计划。要大力引进和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有效提高农业生产的单位收益水平。着力建立政府与社会联动发展机制,科技、农业、乡镇企业等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农产品加工企业联合,尤其要针对我市现有特色农产品的种类,有计划地研究开发几种符合市场需求的农产品加工技术和生产方式,并大力向社会推广和对外招商引资。统筹合理安排科技开发资金和教育培训资金,对老区农产品加工技术开发项目优先予以立项扶持。要把推进老区农业生产技术改造和加快农产品加工技术开发与人才培训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提高针对性和时效性。要以技术开发和推广带动人才培养,造就一批实用型的人才,使其在推进老区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带头作用。 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努力改善老区人民生产生活环境 6、继续加快“五通”工程建设,全力改善老区基础设施落后状况。各级各部门要在“五通”工程基础上,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切实按照“老区优先”原则,着力抓好老区基础设施建设。要对已列入项目库的128个老区基点行政村约600公里未硬化的村道进行水泥硬化,争取每年完成100公里左右,配套资金在原有省、市补助的基础上每公里再补助1万元,增补的资金由市和县(市、区)两级政府按各负担50%的比例支出。抓好老区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建设,对目前尚无安全饮用水的84个老区基点行政村,在省财政厅、水利厅补助不变的情况下,由市和县(市、区)两级政府再给予每村补助1万元(市、县各0.5万元),以确保饮水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保障老区人民饮水安全。解决好“五通”工程中遗留的水、电、路、电话、电视等扫尾工程,由县(市、区)、乡(镇)政府具体负责实施,市直有关部门牵头帮助解决。大力推广“沼气”工程建设的成功经验,努力改善老区农村的生活环境。对老区农田水利配套体系建设,要采取积极向上级争取政策性补助和多元化投入相结合的办法,有计划地开展道路建设、农田整治和水、电、渠、涵改造,努力建成一个旱能灌、涝能排的现代农业灌溉体系。 7、继续实施造福工程,从根本上改善边远老区基点村的生产生活环境。在自愿的原则下,采取优先、优惠政策,对环境恶劣、急需搬迁的151个老区基点村、2154户、9819人,争取在三年内完成搬迁工作。各级政府、建设规划管理部门要重视造福工程的规划建设工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优先考虑将造福工程建设在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集镇镇区或中心村所在地,切实改善老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实施造福工程的领导,落实督查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搬迁中存在的问题,帮助解决搬迁户生产生活及子女就学问题,以排除搬迁户的后顾之忧。对有滑坡险情的老区村,要做好防范预案,并要优先进行搬迁。 四、加大老区扶贫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老区社会保障体系 8、加大扶贫工作力度,提高老区扶持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对扶持资金的管理。健全完善市、县、乡三级扶贫工作机制,在政策导向、资金投放、项目安排上要进一步向贫困老区倾斜。要突出做好老区贫困村的定点帮扶工作,建立健全挂钩扶贫制度,在确定挂钩帮扶对象时,老区基点行政村要优先予以考虑,并安排落实。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按照“一致性、统一性”的原则,对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扶贫对象和项目,老区和扶贫专项经费应统筹使用。要加强对老区扶持资金的管理,努力提高使用效益。必须把扶持资金落实到老区村、落实到老区群众、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减少一切可能消耗扶持资金的中间环节。各级各部门都不得截留、挪用老区扶持资金,对截留、挪用扶持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查处,以严肃财经纪律。 9、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高老区群众生活质量。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落实市委2004年第28号《会议纪要》精神,保障“五老”和“五老”遗孀的基本生活水平。各级党委、政府、民政、卫生等部门要在认真贯彻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同时,确立以开展农村社会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为核心的老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先期应以试点为主,各县(市、区)要尽快着手选择条件较成熟的老区基点行政村作为第一期试点对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卫生局、老区办要尽快制定试点方案,上报研究后实施。要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和养老保险基金,在保险基金筹措方面,采取多种形式筹措的办法,建立国家、集体和个人三位一体的投资结构,其中政府投入部分由财政部门从土地补偿费和土地使用费收入中支出。通过建立老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提高老区群众的生活水平,促进社会的稳定。 五、坚持协调发展,促进老区社会全面进步 10、积极推动老区教育事业发展,加大老区人才培养力度。着眼老区的长远规划,加快发展老区的基础教育,普遍提高人口受教育程度,特别要针对老区基础教育的实际情况,解决好适龄儿童的就学问题。团市委、老区办、老促会要做好“阳光助学”活动和“黄仲咸教育基金”的发放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做好“老区预科班”招生工作。“五老”直系后代报考当地达标高中的照顾政策参照烈士子女的照顾政策执行。各级政府要尽可能在工作和生活中创造良好条件,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老区村工作,为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11、加快发展卫生事业,建立完善老区医疗服务体系。完善老区医疗服务、救助体系,加快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让全市尚健在的4797位革命“五老”享受农村合作医疗的优惠政策。市、县两级卫生部门要组织力量,建立巡诊制度,坚持每年到老区基点行政村开展一次以上的义诊;做好老区农村医务人员的培养工作,争取通过三年时间的努力,为161个老区基点行政村每村培养一名以上的村医。加快老区行政村卫生所空白点的扶持建设,争取尽快实现村村都有卫生所的目标。要切实按照宁市委发[2004]19号文件执行,给予老区“空白点”村卫生所开办费3000元补贴和村医每人每月200元的生活补助费(市、县各出50%),以稳定村医队伍,解决老区群众看病就医难的问题。 12、大力普及先进实用科学技术,提高老区生产力水平。继续发挥农校、农函大、乡镇文化站的作用,抓好实用农业技术培训。教育、农业、科技、老区等工作部门,以及县级、乡级政府要把培养老区专业型人才列入工作议程,为老区村培养一批拥有专业证书的知识型农民。要以农校为基地,采取实地办班、流动办班、开设夜校等形式,开展短期培训,每年为老区基点村和重点村培训100至200名农民技术骨干,以带动农户掌握农业实用技术,让老区人民共享科技发展的成果。劳动、科技、科协等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并采取免交学杂费、生活费等方式,有计划地开展老区农村劳动力岗前培训、转移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以提高老区农村劳动力素质。 l3、加强老区文化建设,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要重点做好通邮、通电话、通电视等基础设施的维护修缮和补缺补漏工作,不断提高“三通”质量。各级政府要通过赞助电视机、免费安装电话等形式和开展送文化下乡等活动,丰富老区人民文化生活,切实改变边远老区信息闭塞、文化落后的状况。继续开展创建老区文明村评比活动,用先进的文化振奋老区人民的精神面貌。 六、切实加强领导,为开创老区工作新局面提供组织保障和舆论氛围 14、切实加强对老区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明确指定分管老区工作的领导,并把老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听取一至二次老区工作汇报。要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老区开展调查研究,切实为老区建设解决实际问题,多办实事好事。要健全完善市、县两级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强化对老区工作的领导。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商讨切合老区发展的对策和措施,制订翔实可行的老区“十一五”发展规划,为老区建设发展提供依据和保障。 15、充分发挥老促会在老区工作中的独特作用。老区建设促进会是建设老区的特殊群体,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级各部门要为老促会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老促会要进一步发扬老骥伏枥、情注老区、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的精神,切实做好“宣传、调研、促进、帮助、协调”等方面的工作,多做力所能及的调查研究,多向党政领导和职能部门建言献策,多向社会各界宣传老区,主动为老区建设牵线搭桥,为老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16、建立老区工作评价体系,促进工作落实到位。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老区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市委办、政府办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老区工作评价体系,并把它列为“县域经济增实力、比后劲”的考核内容,每年组织评比一次。对考核评比中成绩优秀的地方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末位的进行通报批评。 17、加强老区工作队伍建设,提高老区干部整体素质。要稳定老区办事机构,选派有事业心、有责任感、能艰苦奋斗、年富力强的干部充实老区工作队伍。老区乡(镇)都必须配备老区工作专(兼)职干部,履行老区工作职责。市委组织部、老区办要认真做好老区村干培训工作,争取用3年时间对全市161个老区基点行政村村干轮训一次。切实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在老区村形成坚强的战斗堡垒。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关心基层老区干部,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对那些长期在老区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要给予表彰,并加 以提拔使用。 18、加大老区宣传力度,营造老区建设的良好氛围。市内各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要开设定期或不定期的老区宣传报道专栏,大力宣传老区的历史贡献和作用,宣传老区人民无私奉献和艰苦创业精神,宣传改革开放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让老区观念、老区意识深入到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心中,形成人人关心、重视老区,各级各界支持帮助老区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大力宣传老区建设的新成就、新变化、新经验,激励老区人民自力更生谋发展、艰苦奋斗创新业的热情,号召广大老区人民积极投身家乡的建设事业。 中共宁德市委宁德市人民政府200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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