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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出台专利奖励办法

  本报讯 (刘永良) 1月27日,永定县政府出台了专利奖励办法,决定从2005年1月1日起,由县财政拿出资金奖励获得专利权的单位和个人,旨在推动专利工作,鼓励单位和个人申请专利。

  永定县出台专利奖励办法具体为:本县单位和个人向外国申请专利并授权的,每项奖励3000元;向国内申请专利并授权的,发明专利每项奖励3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奖励2000元,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每项奖励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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