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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为了人民满意

  ●赖容

  去年12月22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授予龙岩市国家税务局2003-2004年度“人民满意国税局”荣誉称号。这是我市人大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机关开展创建“人民满意活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良好开端。

  市人大常委会从2004年7月份起,组织对市国税局创建“人民满意”活动进行评议,经历了准备、调研、评议、整改和审议决定5个阶段,历时半年。评议过程中,召开了28场230余人(次)参加的座谈会;向省国税局,市、县五套班子部分领导分别征求意见;在新闻媒体刊播公告,开设评议热线电话,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市国税局的评议意见。

  市国税局在创建“人民满意”活动中,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主动性,去年一年办理的出口退税就超过了前十年退税总额,并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返还1.49亿元,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闽西经济的发展。在办税过程中,国税干部做到“人格上尊重、业务上支持、过程中提供便利”,最大限度地使纳税人满意。

  为加快税收信息建设步伐,该局在实现全市CTAIS工程成功上线运行的基础上,又组织对其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完善不足之处,使其充分发挥应有的效能;全面推行“一窗一人一机”模式,全面推行“阳光稽查”,增强了税收执法行为的透明度,提高了征管质量和办税效率。 同时还加大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力度,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采取积极有效收入措施,确保税收计划圆满完成。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市国税局通过开展创建“人民满意”活动,“形象工程”建设取得成效。该局2003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第八届省级文明单位”,去年又通过了省级文明单位届中复查;全市国税系统行风评议工作在2003年度全市民主评议行风组织工作考评和行风状况满意度测评中获得“双第一”;市国税局及全市7个县(市、区)国税局均被市及所属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评为“人民满意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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