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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今年安排55亿元奖励产粮大县 直接奖励到县 由县财政统筹安排使用 一定三年据新华社北京3月2日电(记者 齐中熙) 中央1号文件提出,2005年要继续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同时实行中央财政对产粮大县奖励政策。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在两会召开前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今年中央财政准备安排55亿元对产粮大县直接进行奖励。 朱志刚介绍说,今年中央财政对产粮大县的奖励政策,概括地讲,主要有三条: 一是直接奖励到县,以1998年至2002年五年《统计年鉴》的分县数据为依据,考虑分县粮食商品量、粮食产量、粮食播种面积等因素,直接算账到县,奖励资金直接拨付到县。 二是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财力补助,由县财政统筹安排使用。奖励资金不得违规购买、更新小汽车,不得新建办公楼、培训中心,不得搞劳民伤财、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 三是奖励入围县一定三年,动态监管。奖励范围是:1998年至2002年五年平均粮食产量大于两亿公斤、且商品量大于500万公斤的县;此外,考虑到一些县尽管达不到上述条件,但对区域内的粮食安全起着重要作用,对粮食供求产生重大影响,也纳入奖励范围。对入选的县进行动态监管,对粮食生产下滑,不再符合产粮大县条件的;或弄虚作假,套取国家奖励资金的,一经发现立即中止奖励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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