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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贵的“报忧”制度

  ●陈开冬

  《中国纪检监察报》载,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建立了报忧制度,健全了报忧信息网络,要求各单位党政领导畅通报送渠道,对报忧信息,不得过滤、截留,还设立了报忧奖;同时,对报忧信息的处理,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有回音。笔者不禁为之叫好。

  时下,一些地方和单位往往“报喜不报忧”。报喜,则夸夸其谈,甚至添油加醋;报忧,则蜻蜓点水,甚至遮遮掩掩,“捂盖子”。其实,害怕报忧是有其目的的,或是为了粉饰太平,或是为了骗取荣誉。这是一些党员干部的通病,是不敢正视问题,工作作风华而不实的表现。可是,报喜不报忧,危害极大,容易误导决策,掩盖矛盾和问题,使小患酿成大祸。

  俗话说,“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建立“报忧”制度,主动揭短,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为正确决策提供可靠依据,这是敢于正视存在的问题,亮出解决问题的决心,并将解决问题落到实处的表现,并且伴随着问题的不断解决,工作也会相应地不断进步。“报忧”制度的建立也是一种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是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体现。然而,现实生活中,有的地方领导认为“报忧”是“否定大好形势”、“家丑外扬”、“脸上抹黑”而加以抵制,甚至对报忧者施压、打击报复。2001年10月13日的《人民日报》华东新闻报道说,安徽涡阳县农民孙子超发表700多篇新闻稿,没有得到任何奖励,但一篇反映当地农民盼望广播响起来的不足300字的报道,竟遭到当时的镇党委书记的辱骂、殴打。可见,舆论监督之难,“报忧”之难,从孙子超身上可见一斑。当然,实行“报忧”制度,还需要建立健全舆论监督的保障机制,以防范出现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等抵制、妨碍报忧的行为,从而真正让“报忧”信息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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