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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全纳教育”看教育不平等 ■彭湖湾今年的两会,教育公平问题再次成为代表和委员们热议的话题。在讨论到的许多有关教育不公平的案例中,我们可以总结出这么一些问题:贫困生上学难、好学校集中了更多家境好的孩子、高考录取中的种种不公平以及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性别差距。一项最新调查显示:越来越多家庭背景好的孩子集中在优质学校;在重点大学的校园里,相对城市学生而言,农家子弟的身影越来越少……这种种现象都在说明这样一些问题:起点不公平,机会不平等。说句不好听的话,其实这是一种隐性的排斥和歧视。 这让我想到了一个舶来术语“全纳教育”。顾名思义,既然是“全部纳入”,当然是指没有排斥,没有歧视,也没有分类。全纳教育,作为一种全新的教育理念,兴起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全纳教育的初衷是从关注残疾人开始的,它反对传统的对残疾人进行隔离式的特殊教育。在短短十几年的时间中,全纳教育已经大大超出了它本身的意义,并且形成了一整套的有关全纳教育的人权观、民主观、平等观和价值观。 从全纳教育的价值取向上看,全纳教育主张要平等、要民主,强调群体、强调合作,这是教育发展的一个总趋势,也是国际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发生在今天的、存在于教育各个领域的不公平现象,同样也属于“全纳教育”的研究范围。现在在美国、英国等国家,不但成立了各式各样的全纳教育研究中心,而且,一些全纳性的学校在政府的支持下也正在逐步建立。这种学校无条件地、义务地、开放地接纳各种各样的儿童,不管是来自农村的,还是智力存在障碍的,或是家境贫困的,他们都履行同等的义务和享有同等的权利。 当然,“全纳教育”的有效实施有赖于教育制度的健全和教育投资力度的加大。在我国真正实现教育起点的公平,体现“有教无类”的教育思想,仍然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过程。然而,正因为“全纳教育”是一种理念,在实现教育公平的道路上,我们才更应该把它深深地植根在国民的观念和意识中。不仅仅要让教育者,更要让各个领域的决策者都意识到,区别对待正是对平等和民主的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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