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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速破“3·27”恶性抢劫案 本报讯(傅文正 丘永福)3月29日,长汀县公安局在漳平和厦门等铁路警方的配合下,仅用31小时时间成功破获发生在长汀县涂坊镇元坑村的“3·27”恶性抢劫案,犯罪嫌疑人黄某江、曾某春被抓获,并缴获被抢的现金8000余元及摩托车一部。3月27日凌晨3时许,长汀县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两名歹徒将涂坊镇元坑村食杂店的老板曹某木打晕后,抢走了其店内的财物。接报后,长汀县公安局立即抽调精干民警组成专案组赶赴现场。专案组民警在调查走访过程中了解到,当日凌晨1时30分,受害人曹某木在睡梦中被两名男子以要买香烟为由唤醒,两名男子进店后即用随身携带的铁棍朝曹某木的头部打去,并用铁丝把曹某木捆绑起来后抢走现金8000余元,然后骑上曹某木的二轮摩托车逃走。经查,两名犯罪嫌疑人系龙长高速公路A17标段长汀涂坊洋坑大桥工地的工人黄某江(男,23岁,贵州省黔西县人)和曾某春(男,26岁,贵州省黔西县人),并于27日凌晨2时20分潜逃。在厦门铁路警方、漳平铁路警方的配合下,28日19时30分在漳平火车站从厦门到上海的列车上将犯罪嫌疑人曾某春抓获,刚取水回来的黄某江见同伙被抓,不顾列车急速奔驰,跳窗而逃。当晚10时许,满身伤痕的犯罪嫌疑人黄某江也被警方抓获,从两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上缴获被抢现金81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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