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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职工安置不明确 企业不得破产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凡是职工安置方案和社会保障办法不明确、安置渠道不确定、资金不到位的企业,不得进入破产程序;凡是不能妥善解决拖欠职工债务的国有企业,不得裁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须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包括事业单位本身的工作人员及与其建立了聘用关系的其他人员。规定新的事业单位须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等。(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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