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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坑口火电厂获国家发改委核准 本报讯(产业) 近日,国家发改委以发改能源2005584号文核准龙岩坑口火电厂工程。龙岩坑口火电厂是为满足“十一五”期间全省电力需求而建设的应急电源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全省电源点布局规划。项目的建设,对填补我省“十一五”期间电量缺口,促进我市煤炭资源优势的转换,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具有重要意义。该电站建设4台13.5万千瓦国产凝汽式发电机组,安装4台440吨循环流化床锅炉;并安装高效静电除尘器,烟气连续监测装置;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工艺,实现炉内脱硫。项目静态总投资为19.7亿元,动态总投资为 20.7亿元。项目建设对改善福建省水火电源结构,充分利用当地劣质煤炭资源具有重要意义。目前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到3月底,开工累计完成投资92671万元,完成总投资46.3%,到位资金115000万元,占总投资57.5%,预计2005年6月第一台机组投产发电;其余三台机组计划分别于今年9月、明年3月和6月投产发电。龙岩坑口火电厂项目由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龙岩市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煤电股份公司分别按59%、26%、10%和5%的比例出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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