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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保險 哪些事故負責賠償
保險家庭財產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1、火災、爆炸;2、直接雷擊、冰雹、雪災、洪水、暴雨積水、地面突然塌陷、龍卷風等;3、空中運行物體墜落,以及外界建築物體的倒塌;4、暴風、龍卷風、暴雨、雪災使房屋主要結構倒塌(外牆、屋頂、屋架的倒塌)以及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
此外,在發生上述事故時,為施救、保護保險財產所發生的合理費用,保險公司也可以賠償。如投保人投保了盜竊責任、行蓄洪區責任、水管爆裂責任、家庭治安責任、家庭賠償責任等附加險,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也給予賠償。
(《今晚報》199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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