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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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上海外灘一角`

`住房公積金何時可以提取`

`電話磁卡被“吃”是怎麼回事`

`一九九九年 會有大災難嗎?`

`養貓捉鼠本求清靜 貓鼠合污反成禍害`

`我們要什麼樣的美`

`輔 導`

`自報家門 自述本領 自開身價
高級人才沈陽登台競聘
輿論稱此舉揭開了中國人才市場嶄新一幕`

`我去打球`

`就錯一個字`

`不規範收費即將“壽終正寢”
明年收費先亮“身份證”`

`國家稅務總局規定 福利費免稅範圍`

`國企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 逐年遞減原因`

`企業分流人員時 要讓“絕技”留下來`

`財產保險 哪些事故負責賠償`

`他還能領養老金嗎?`


住房公積金何時可以提取

   陳小姐在國有企業工作8年,每月工資單上都被扣除住房基金若干元,如今她準備購買商品房,但不清楚自己到底有多少,又如何提取?
   像她所遇到的問題,其實很多人都有類似的困惑。對此,中國建設銀行廣州市分行房地產信貸部鐘曉華副主任介紹說:
   住房公積金是一種具保障性、互助性、義務性和長期性的安居儲備基金。由職工及其單位各按一定比例繳存,政府公積金管理部門統籌使用。
   職工只要符合以下7種條件的任何一種,均可提取住房公積金:1、購買自住商品房(含安居房和解困房);2、到達男60歲、女55歲的離退休年齡;3、意外喪失勞動能力,病退;4、出國定居、移民;5、調離公積金實施範圍(本市,帶屬地性質);6、死亡、繼承人支取;7、殘疾,與單位脫離勞動關系。
   公積金以及計算利息全部歸職工個人所有。由于個人住房公積金儲存均通過單位進行,因而容易造成公積金是單位所有的誤解。
   (《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