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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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近十万的驾驶员,
每天二三百的办证人流,
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驾管股倾其全力,
决不让前来办事者跑第二趟。
于是百姓称道:“这样的交警,我们满意!”
本报记者 范卫国 林开荣 程璧晖`

`短评
贵在处处为民着想`

`国道岂能变市场`

`危险道口该管管!`

`群言堂
“公仆”名分好!
云 舟`


群言堂
“公仆”名分好!
云 舟

   一次,笔者到某法官家里做客,一位来访者直呼主人:“我的包青天,你是我家永世不忘的恩人!”又一次,在某乡乡长当选的那天晚上,就餐时听到有人举起酒杯走到乡长面前叫喊:“来,我敬父母官一杯!”如此令人作呕的阿谀,在现实生活中绝非仅有。
   依窃之见,戴这种便宜的高帽子没有什么好处,它不利党的建设,不利密切干群关系,应予摒弃。因为我们党和国家的各级干部与旧社会的官吏毕竟有着本质的区别。《宪法》明文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党和国家绝不允许任何人充当人民群众的“父母”,而要求各级干部做人民的“儿子”,社会的“公仆”,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或许有人会说,群众对干部使用“包青天”、“父母官”的称谓,是因为这些干部为人民做了好事,是出于敬重之意。对此,我们没有理由去非议群众。问题在于,我们的干部不能因此而摆错同人民群众的关系,觉得受之无愧,甚至沾沾自喜起来,我们应当向群众讲清道理,并要加以劝阻。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现在确有个别干部为人民服务讲得少了,公仆意识淡薄了。在这些干部中,有的官气十足,不深入基层了解民情,有事不与群众商量,听不得不同意见;有的忘记了权力是人民给的,贪赃枉法,把权力当作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有的自以为是,目中无人,把为人民办点好事看作是对人民的“恩赐”,把自己视为群众的“救世主”。如此种种,足见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其实,权力是一种责任,又是一种义务。人民给的权力越多,职位越高,责任也就越大。我们各级干部既然取得了人民的信任,掌握了一定的权力,就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勤勤恳恳,尽心尽责地把党和人民的事业办好,把为党和人民做出的成绩看作是“分内事”,不能有任何居功自傲的理由,更不能将自己做出的一点成绩作为向党和人民讨价还价的资本。
   “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孔丘虽然对“名”的态度水准线算在不生气这一感情内涵上,但能有此胸襟,不失坦荡,理当列为道德规范之一。雷锋、焦裕禄做了好事不留名,绝非出于矫情,而是出于自觉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这当然比“不愠”高出一个道德层次,我们各级干部要维护公仆意识,就需要廉政勤政,乐于奉献。某些自诩为“包青天”、“父母官”的干部应认真反思一下,权力是谁给的,如何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的威信,树立人民公仆的社会形象。可以这么说,滥用父母官、包青天之类的“称谓”没有什么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