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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无主的病人,谁来管?
●本报记者陈光基
记者说明:本文中的例子都是卫生部门提供的近两年发生在几个大医院中无主病人身上的真实故事。为了保护个人隐私,本着对事不对人的原则,只写出事情的大概,不出现具体的人名和时间。
问 题
一个小偷被人发现后急于逃跑,从5楼摔下,“110”巡警将他送到市第三医院抢救。医护人员尽了最大努力,这个小偷最终还是高位截瘫,从而造成大小便失禁。通知他在辽宁的老家派人来护理,他的家人就是不来;无奈,在病人住院半年多的时间里,医院只好独立承担医疗、护理工作。病人病情稳定后,通知家人领回,但家中声称穷,不要他了。无奈,医院在垫付了3万多元医药费之后,买了车票把他送回家。
去年6月,一个老大娘昏倒在街头,被人送到第三医院抢救,后来老大娘出现全身衰竭,医院登报,没人来认领。
……
发生在市第三医院一个医院类似的例子还有不少。
569230.09元,这个精确到分的钱款是市第三医院近几年来为无主病人垫付的各项费用。
类似的情况其它医院也有:市第一、第二医院去年花在这方面的费用都在二三十万元之间。
据悉,去年市财政计划拨出20万元的专款,用于“120”急救中心等单位抢救无主伤员、病人的补贴。这对于部分医院可弥补一点,但有的医院就没那么幸运了:
前年底,6个四川人在沙县青州打工,煮饭时,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液化气瓶爆炸,6人均被烧伤。被送到以治疗烧伤闻名的市第六医院(原三化医院),经医务人员抢救,1个不治身亡,其余5人幸免于难。然而治好后问题来了:这6个人自己承担不起6万多元的费用;由于不是工伤,雇佣他们的老板也不肯承担他们的医疗费用。而市第六医院是2001年刚从企业剥离的,在3年的过渡期内,除了三化按每人每年40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外,财政不进行补贴。3年过渡期有时就被戏称为“3年困难时期”,遇到这类无主病人产生的挂帐,对于这类刚从企业剥离的医院无异于雪上加霜。
这种情况的产生,对于企业、医院所进行的走向独立经营的改革无疑是一种阻力。
对 策
业内人士指出,广东已建立医疗救护基金,承担这些无主病人的医疗费用,实践效果很好:基金由财政、社会各界捐助、医院各出一点组成,医疗救护基金运行后医院、患者、弱势群体都叫好,把原本由医院独家承担的责任化成社会的责任。三明已建立医保制度,把相当大部分人,主要是有工资收入的人的看病吃药问题解决了。目前,关爱弱势群体已成为党和政府的一项工作重点。关爱弱势群体,也包括让他们病有所医。所以,以精神文明建设闻名全国的三明要尽快像广东那样,通过机制的建设,让点滴的爱心汇聚集成爱河,让无主病人得到来自全社会的关爱。
记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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