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日报


解冻巨额民族资产的骗局

  ●陈岳山黄清奇

  神秘“贵客”

  2002年6月间,福建尤溪县城的黄某家迎来了一位名叫林明珍的“贵客”,此人五六十岁的光景,中等微胖的身材,其自称闯荡京城数年、如今衣锦还乡的丰富经历,令人刮目相看。

  在黄某的“再三恳求”下,林明珍神秘兮兮地对其透露:他这次回尤溪肩负着历史重任——也就是从事数十亿民族资产的解冻工作(俗称“大业”)。见黄莫名所以,就郑重其事地进一步解释说,民族资产是孙中山当时在海外支持中国革命的资产、及解放时国民党撤退遗留下的资产,有一部分在美国的花旗银行、香港的汇丰银行。要解冻这些民族资产,必须先向民间筹集资金以便寻找解冻民族资产的知情人,等这些资产解冻后,为解冻这些资产出过钱的人能得到10倍的高额回报。或许这个消息太过神秘且震动人心,黄某被镇住了,虽然还是似懂非懂,但起码听明白了一件事:就是投资“大业”有机会得到丰厚的回报,于是就交给林明珍人民币1500元。

  愿者上钩

  在林明珍花言巧语的狂轰滥炸和空头支票的催化作用下,黄某鬼迷心窍地陆续给了林明珍人民币4200元。另外,林明珍还以相同的伎俩先后骗取刘某1000元、陈某4200元、蒋某1200元。

  贪婪的林明珍连出家人也不放过。2002年6月27日,林明珍到尤溪县城关某寺,骗称香港某老板有一笔修建寺庙的资金在北京,林明珍以要到北京替该寺争取修庙资金没有路费为由,骗得该寺负责人释某的人民币1500元。

  自食其果

  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眼睛,可落网的狐狸依然不改的是狡猾的本性。当林明珍被刑事羁押后,公安机关问他所为何事被逮捕时,林还振振有词地回答:“我不知道,我只是在做民族资产,这只不过是民间借贷行为而已。”尤溪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明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的投资“民族资产解冻”即可得到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他人的信任,使被害人信以为真而自愿交出人民币,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而不是借贷关系。2003年6月12日,尤溪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林明珍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21万元退还被害人。

  案外余音

  林明珍编织了如此玄虚唬人的骗局,他究竟是何方“神圣”通过调查发现,林明珍,高中文化,农民,2000年2月17日就曾因以“解冻民族资产”为名进行诈骗被尤溪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又故伎重施实施诈骗。

  令人难以相信和理解的是,本案案发后,一些受骗者依然沉浸在骗局中不能自拔,或者应该说是他们不能相信、也不愿相信林明珍许过的愿都成了水中月和镜中花。本案的受骗者之所以会相信“天上掉下馅饼”的好事,说到底是利欲熏心使然,才落入了诈骗者手法并不高明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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