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

点火赶兔守猎大火烧毁电缆

  1月3日,一把野火将城郊镇山口村两个村民小组元旦前刚安装的500多米闭路电缆线烧得“支离破碎”,致使20余户村民信号中断无法看到电视,直接经济损失3000多元。

  接警后,城郊公安分局民警高度重视,深入村民小组和起火现场认真排查,分析失火原因,并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几天后,失火原因终于有了结果,造成这一火灾事故的当事人张某与沙某,如实交待了事情全过程。1月2日晚上,二人兴致勃勃地持鸟铳到山边猎兔,一只野兔中弹受伤后蹦跳着钻入芦苇,为赶兔出山,张、沙二人点燃芦苇,干草燃烧后,腾空的火焰迅即沿着河滩杂草边连片燃烧起来,将电杆上面几百米长的电缆线烧毁,两人扑灭大火后慌忙逃离现场。目前,城郊公安分局已依法对张、沙做出处罚并责成二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张佑屏 汤司发)

醉酒阻拦列车拘留后悔莫及

  2001年12月10日晚20时许,福州开往武昌的1490次列车运行至鹰厦线K149+600M处时,司机借强烈的车灯发现前方道心中间隐约坐着一个人,鸣笛后该人仍不避让,急忙采取了紧急制动措施。当列车因惯性眼看就要轧上该人时,只见该人猛一个侧翻,滚下路基……车停后,司机和副司机即下车搜寻肇事者,却发现该人正从路基下捡起石碴向列车砸去,列车乘警和列车员立即冲下车将该人制服。当晚邵武站派出所对肇事者采取了约束措施。

  次日经派出所审查,肇事人肖志明,现年20岁,肖家坊镇人,当晚他在铁路附近的一朋友家喝醉了酒,走出朋友家便上了铁路。由于其行为直接造成列车晚点20分钟,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最终受到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肖志明对自己酒醉后的行为所导致的社会危害后果,后悔莫及。(肖春吉)

党员拾金不昧手机失而复得

  1月4日上午,大竹镇大竹村村民叶光华高兴地从谢墩村主任何水发手中拿回了丢失的手机,这时距他丢失手机只有半天的时间。

  1月3日下午,谢墩村赤一组党员邱厚祥路过316国道路口时,拾到了一部手机,因有事在身,老邱就把手机交给了村主任何水发,要求他帮助寻找失主。经过拔打手机中存储的号码,确定失主为叶光华。当叶光华找到邱厚祥要给酬谢时,被老邱一口拒绝。事后,叶光华感激地说:“党员风尚高,好人还是多!”

  (吴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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