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市法律机构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376万元

  本报讯 市司法局加快法律服务机构改革步伐,使法律服务机构充满活力,适应了法律服务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去年,该局完成了国资所——齐欣律师事务所的改制工作,使我市三个律师事务所全部成为不占国家编制、不要财政拨款、自收自支的社会中介组织,进一步激活了我市的法律服务市场,取得了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据统计,2001年全市受理援助案件227件,其中:民事案件56件,刑事案件14件,公证案件121件,涉及妇女70件,未成年人35件,老年人46件,残疾人17件;义务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和法律咨询3901件,免费代书308件,“148”法律服务中心办理援助案件36件,解答法律咨询3344次,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644件;共办各类公证247件,涉台公证19件,受理涉外公证426件,拒绝公证145件,其中制止不法经济活动88件; 全市法律机构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65家,承办各类案件569件,代写法律文书385件,解答法律咨询4114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376万元。

  (杨伦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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