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

稚童遭遇车祸 干警热心救助

  3月13日下午两点左右,下沙公安分局民警在进城办案的路上,发现轮胎厂宿舍区附近有许多人围着一部中巴客运车,车边有一位妇女坐在地上抱着一名女孩放声大哭。分局长力武见状忙下车察看,原来客车压到了下沙学区一名小学生的脚,力局长当机立断,组织分局干警一部分看守出事现场,一部分负责送伤员上市立医院。在他们的帮助下,女孩得到了医生们的及时治疗。

  (黄智勇)

一家突遭横祸 师生共献爱心

  3月6日清晨,桂林乡槎口村兆祥新村村民聂某一家三口突遭本村一同姓的精神病患者地袭击。其中一名伤势严重,目前还在市立医院治疗尚未完全脱离危险,医疗费用达3万余元。飞来横祸,使经济困难的家庭几乎陷入绝境。桂林中学广大师生得知消息后,在校党支部的发动下,举行“献爱心”募捐活动,到目前为止,已为聂某一家捐款一千多元。钱虽不多,但充分体现了广大师生的爱心和同情心。

  (刘岳荣 邓木华)

缓刑期间犯法 数罪并罚重判

  近日,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高某、谢某进行了法律判决。

  2001年11月8日下午5时许,因犯故意伤害罪于1999年10月26日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缓刑二年的被告人高某伙同谢某、杨洪、“眼脬”、“光头”等人商量弄些毒品吸食,由谢电话联系贩毒人员“小陈”,并通过“小陈”找到被害人张某,高、谢等人将被害人带至某旅社,高、谢等人以要向刑警队报案为要挟,逼被害人交出钱和毒品,被害人张某因害怕高、谢等人报案,遂交出2800元现金及海洛因8包。

  原以为黑吃黑,敲诈毒品“没事”的被告人高某东窗事发后才知道他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了敲诈勒索罪。且高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重新犯罪,法院依法撤消了原先对高某的缓刑宣判,对高某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吴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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