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车为何不能载客?

  近日,市交警、运管、残联等部门联合作出决定,从2月9日起,在市区范围内禁止一切残疾车载客,对违反此项规定的残疾车予以取缔,并依法进行处罚。此举在残疾人群体中产生很大反响,许多人不理解。那为什么要取缔残疾车载客呢?

  残疾车是残疾人用来代步的专用交通工具,我市最早的残疾车是原故县灯具厂职工上班时用的,有6部,排气量均在50CC以下,时速在15公里以下,适合残疾人使用。现在,全市的残疾车已有40多部,为了能够营运,排气量均在100CC以上,大大超过了残疾车的标准,属于正常人驾驶的车辆,这就使车辆的安全性降低了,当遇到突发事件时,有残疾的司机容易因为避让及应急措施不当而出事。

  而残疾人受身体状况的制约,没法进行正规的驾驶培训,也就无法考取驾照,加上残疾车基本无牌照,无证、无牌的车辆是不能参加保险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对理赔、事故调解等都造成很大困难,由此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

  去年12月30日清晨7时30分左右,教育局一万姓干部在八一路中行门口被左腿有残疾的王某驾驶的营运残疾车撞倒,造成脑部受伤,现还在市立医院昏迷不醒,交警经现场认定为王某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排气量100CC,超出残疾车范围,而且碰到紧急情况时采取避让措施不当,应负事故全部责任。但由于王某无经济实力,车辆又没有参加保险,致使万某至今的十余万医疗费没有着落。据统计,去年全市发生了3起残疾车营运造成的交通事故,事故调解均有一定困难。

  另外,由于残疾车乱停乱放、无牌无照,不仅影响了市容市貌,还扰乱了市区交通秩序,有损我们文明城市的形象。(娟新 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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