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专项检查有喜亦有忧4种产品质量合格7种产品违反标准

  本报讯 近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服务春耕、维护农民朋友利益,开展了肥料专项检查。其中,4种产品质量合格,7种产品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建议农民朋友购买化肥时应当注意。

  经过检验,产品质量合格的有:洪墩农技站经销的铜陵化工集团铜官山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20020419批次“九华山”牌复合肥料,明示总养份25%,实测36.2%;水稻原种场农药门市部经销的常州中东化肥有限公司生产的20020702批次“佳馥”牌复合肥料,明示总养份25%,实测27.9%;建阳农资公司邵武经营部经销的湖北宜城市三联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0021023批次钙镁磷肥,明示有效五氧化二磷含量12%,实测12.9%;龙源化肥有限公司经销的湖北金山集团钟祥市钟洋磷化有限公司生产的20020830批次钙镁磷肥,明示有效五氧化二磷含量12%,实测12.5%。

  7种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肥料分别为:中华大肥王、镁肥、烟草镁肥、“桂湖”复合肥、硅钙镁粉、“南田”复合肥、绿色食品有机肥。这些产品有的无产品执行标准、执行废止标准或使用与国家强制性标准不符的企业标准;有的隐匿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或者批号,无检验合格证;还有的虽明示执行复合把料国家标准,但三元素总养份含量却标为16%,并且不分开标注单养份含量。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建议农民朋友购买和使用把料时,首先要看清产品标识。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肥料必须标明厂名厂址、执行标准代号、总养份含量、单养份含量、生产日期或者批号等。其次要查看质量证明材料。包括产品合格证或者质量保证书,以及由质量技术监督检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等。第三要勇于举报。

  (苏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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