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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3.15” 去年在全市各界的努力下,我市的消费市场秩序有了好转,市消委会接受各类投诉明显减少,但打假的路程仍然漫长———张娟新高贤福杨广兴/文赵许春祥鸽张玉立/摄 3月13日下午3时,一列特别的车队缓缓驶过市区八一路、李纲路、五一九路,吸引了众多市民的目光。这支车队由市人大、工商局、公安局、质监局、防疫站、药监局、盐务局、烟草局、农业局的车辆组成,车上的“3.15”宣传横幅格外醒目。随后车队满载着各个执法单位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开向垃圾处理场。16时许,随着市人大副主任、市消委会会长李加珍点燃的火把抛向这批假冒伪劣商品,宣告了今年的“3.15”活动画上圆满的句号。 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将年主题确定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这与我国目前面临的新形势有关。我国加入WTO后,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十六大又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但现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却远远滞后,消费环境主要有六大问题:一是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绝,严重地损害了国家、集体、消费者个人的利益,甚至直接危及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二是价格欺诈。一些新兴消费领域的价格问题越来越突出,例如商品房、汽车以及医疗、电信等服务行业,价格缺乏标准和透明度,价格欺诈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格式条款。目前,保险等服务领域以及垄断行业和公用事业领域,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其制定的一些格式条款中列入一些不平等条款,这些格式条款无视消费者意愿,明显违反了公平原则。四是以虚假广告、包装、说明书等形式,故意隐瞒产品的真实性能、主要成分、使用方法等,引诱消费者上当,尤其在保健食品、美容等行业更为普遍。五是强制交易。突出表现在一些公用事业单位和垄断行业的经营者,利用其优势地位采用合同、声明、通知、店堂告示等形式,单方面设定消费者义务,强行推销、强制消费者接受商品服务项目。六是消费纠纷解决不及时。目前,消费者投诉仍然面临着举证难、鉴定难、解决难、执行难的局面。 这些不良的消费环境在相当程度上制约着消费者的消费需求,消费环境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远远没有发挥,从某种意义上说,保护消费者权益就是保护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消费者保护领域的基本要求和基础性工作。 房产质量、 装修装璜投诉激增 据市“12315”统计,去年共接到各类投诉510多件,比前年减少将近100件。说明在市消委会各单位的全力努力下,我市的消费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假冒伪劣商品及药品的投诉明显减少,但有关房产质量及装修、装璜的投诉却明显增加。 有的房地产商为了牟取暴利,偷工减料,致使房屋出现诸如渗漏、开裂等质量问题;实际房屋面积与合同面积不相符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有的开发商在合同上注着:实际房屋面积以交付面积为准等条款,任意增减房屋面积,严重侵害了消费的利益,这类投诉消委会去年已受理了多起,因为合同上有注明,给解决纠纷增加了许多难度;还有一类是公摊面积与实际不符,去年“12315”接到的房屋投诉,公摊面积与实际相差最大的达到了7倍之多,为此,消费者在购房时要多长个心眼! 装修、装璜材料质量及用工投诉也是去年的焦点,即使处理了也给消费者造成许多麻烦,住新房的好事变成了无尽的烦心事。 全面打假,热心服务 针对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的活动主题,市消委会于3月4日就召集消委会常务委员及有关单位负责人部署活动安排,将“打假保春耕”、“烟草市场检查”、“液化气市场检查”、“食品、酒类市场检查”、“打击注水牛肉”等与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做为查处重点。 3月5日开始,工商局检查大队、市农业局执法队、烟草局专卖办、质监局、卫生防疫站等执法部门人员就奔赴全市各个乡镇、市区各个市场进行检查,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假冒伪劣产品悉数没收,3月13日,将查获的20余万元的不合格液化气灶具、腐竹、冻肉、方便面、酒、陈醋、白醋、快餐盒、肥料、药品等假冒伪劣商品运至垃圾场集中销毁。 3月11日中午,市消委会工作人员在参加人大、政协“两会”人员的住处开展咨询服务活动,介绍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知识,发放“3.15”宣传单。 3月14日,消委会、工商局、质监局、防疫站、烟草局、药监局、农业局、盐务局等单位在五一九路世纪广场路段举办了消费者权益日咨询服务、现场处理投诉等活动,接受咨询3000多人次,散发传单4000余份;铁城中老年艺术演出队、中秋中老年演出队还为市民表演了一场集知识、观赏为一体的文艺节目,受到市民的称赞。 年年“3.15”相似,岁岁“3.15”不同,打假、拒假已经深入每一个消费者的心中,相信不法商贩终将无处遁形,“放心消费”也不会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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