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通訊錄未消磁張女士無端受辱

  本報訊 近日,張女士帶著忿忿不平的心情走進消委會,要求為她討個說法。

  事情的起因是一本沒有消磁的通訊錄。3月的一天,張女士來到我市一大型超市購物,在結帳后要走出大門時,超市報警器響起。張女士隨即被超市保安叫到一旁,說她有盜竊嫌疑,要求檢查。在眾目睽睽之下,張女士把隨身攜帶的挎包里的東西悉數倒出,經檢查,方知是曾經在此商場買過的一本通訊錄因商場工作人員的失誤未消磁導致報警器響起。

  氣憤的張女士一夜未眠,覺得人格受到了莫大的污辱。隨后几天,張女士几次與商場聯系,要求商場登報道歉并賠償名譽損失,但商場沒有答應。于是,張女士來到消委會投訴。據律師透露,此種侵害名譽的行為,受害者最高可要求3──5萬元的賠償。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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