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銷售接收機工商查處不留情

  本報訊 近日,工商局沿山工商所根據舉報,在金坑鄉隘上村大山村民小組查處胡某非法銷售衛星電視地面接收機的行為,工商局對胡某處以1100元的罰款,并沒收未售出的3套接收機。

  胡某系光澤縣人,在我市從事養殖業,他以為大山村民小組是個距市區近百公里的偏僻的小山村,執法人員無力顧及,于是從去年12月起,在沒有辦理任何証照的情況下,先后4 次從福州某公司以每套220元的價格購進某牌衛星電視地面接收機15套,并以380元的價格銷售給當地村民12套。

  市工商局根據《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對胡某作出上述處罰。

  (王志明 張玉立 林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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