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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费——环卫工人的劳动报酬 卫生费即环境卫生有偿服务费。我市的卫生费按每户家庭每月4元,一年48元;每间店面每月10—30元,一年120—360元;其他场所类别的收费标准按相应的规定,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派员上门收取。收费还有法规依据,并经物价管理部门核准颁发《收费许可证》,是既合情理而又合法的服务性收费。其实每户每月缴4元卫生费谁都承受得了,而环卫工人却要起早摸黑,风里来雨里去,顶酷暑严寒,付出艰辛繁重的劳动。分别用大小扫帚一遍又一遍地打扫、保洁街巷,这是第一道工序:将装满沉重垃圾的板车拉往中转站里的集装箱,这是第二道工序;再将装满垃圾的集装箱运往郊外的垃圾处理场,这是第三道工序:最后垃圾还要经分检消杀填埋处理, 这是第四道工序。除此,环卫设施、装备、场地的投入也是一笔大数额。环卫部门为市民群众服务容易吗?环卫工人出卖劳力值不值?缴卫生费该不该? 绝大部分市民群众不用多讲道理、多解释,能够理解、支持、配合卫生费收取工作,自觉按标准缴费。但也有一部分人不尽环境卫生义务,少缴、不缴、拒缴卫生费。毫不客气地讲,不缴卫生费就是剥削环卫工人的劳动和血汗!(郑德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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