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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圣职业不容亵渎 徐志敏看完《激浊扬清惩腐恶》——顺昌5·29案件警示片后,心情不由沉重。撇开一帮子当时在当地位高权重的主要领导干部不说,单是那一小撮头顶国徽、肩扛警衔、上有局长、下有普通干警的涉黑、护黑、受贿的执法者已够让人感到心惊。 记得很小的时候就会唱这样一首歌:“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马上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能获得“人民警察”这一称呼的人,在孩童的心目中,在民众的心里是崇高和让人信任的,“人民警察为人民”这一概念曾很深地印在许多老百姓的脑海里。诚然,警察也同样是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而他们的“有血有肉”曾同样体现在“一切为人民着想”上。读小学时,从父辈们的口中听到这么一件真实的故事:当时的市区交通并不像现在这么发达,像我们这样的小城市里,街上是看不到出租车和市区中巴的,老百姓有个啥急事,唯一能借助的只有脚踏车了,不会骑脚踏车的只好搭乘在别人车后的书包架上,而这又是当时派出所的“大盖帽”们所禁止的。有一次,“大盖帽”在市区拦下了一违章载人的脚踏车要扣留。搭乘的妇女扑嗵一声跳下来,带着哭音对“大盖帽”说:“同志,你就让我们过去吧,我儿子拍来电报说他参加了对越自卫反击战,上前线的军列路过邵武只停几分钟,想见见我们,你就原谅我们这一次吧。”“大盖帽”默默地凝视了他们一眼,庄严地敬了一个礼,轻声说:“走吧,路上小心”。这个故事伴随着我整个童年的成长,现在想起来仍眼眶湿润。长大后能当上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是我一直的梦想,虽然未能如愿,但对从事“人民警察”这一光荣、神圣职业的人,一直肃然起敬。 在新的历史时期,在腐败与反腐败的对峙与较量中,执法者也同样正经历着邪恶与正气、循私与党性、腐败与民心之间的抉择。执法者如何对待手中的权力,是在这场抉择中无法回避的问题。顺昌案件告诉我们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执法者一旦堕落、权力一旦失去了监督,就必将给我们党的事业带来严重的损失。黑恶势力横行一时,却无法称霸一世;黑保护伞风光一阵,却终究难逃自我毁灭的可悲下场。“以人为镜,可知得失”,顺昌案件为我们的执法者提供了很好的明断得失的镜子。虽然腐败、变质的只是警察队伍中极少的一小部分,绝大多数的人民警察为了祖国的繁荣发展,为了社会的安定团结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甚至献出了他们宝贵的生命。但是,这同样要求我们的执法者要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加强自律,自觉抵制腐败、远离腐败,真正做到政治立场不动摇、理想信念不淡化、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另外,必须加强对执法者的权力监督,从源头上实施有效的制约,确保权力为公而用,为民而用,让执法者没有“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可能,消灭腐败的空间,确实让手中的权力造福于民。 (作者单位:水北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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